碳费提议未被采纳 经部:遗憾、持续争取
有关碳费定价一事,经济部表示,现场经济部代表已有明确表达不同意见,高度希望费率能够考量台湾产业国际竞争力。特别是应对标日、韩等主要出口竞争国的费率标准,除SBTi标准对一般产业而言是短期难以达标的标准外,优惠费率B订定100元/公吨CO2e,也明显较日韩更高,对部分企业也会造成财务冲击。
对于经济部及产业意见未能被委员会采纳表达遗憾,未来也会持续发声争取。
经济部官员指出,经济部提出的方案,是优惠费率B应以区间方式计,60~100元/公吨CO2e,60元/公吨CO2e即与日本实质碳费相当,但环境部采会中多数委员意见决议,经济部建议未获采纳。
经济部过去粗算,碳费对产业影响显著,若碳费征收300元,部分水泥、钢铁等业者恐将面临亏损,以中钢为例,2023年税后纯益约36亿元,一旦未达减量目标,每年须缴60亿元,将由盈转亏。
过去审议会经济部争取「高碳泄漏风险产业达到减量目标排放量可打二折」,以300元来算约优惠至60元,以前述中钢为例,碳费可降低至12亿元,这样一来,盈利尚能维持正值,可以兼顾产业竞争力。
日本、韩国等主要竞争国家目前碳费较台湾低,日本实质碳费约新台币61元、韩国实施总量管制,名目费率约200元,但有90%免费核配,多数制造业实质碳费不到20元。过去经济部就曾建议,由于台湾为出口导向国家,考虑到跨国公平性,并确保厂商竞争力,碳费费率不应该高过与我竞争对手国、并且起征价由低至高循序调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