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權新商機 國泰金總座李長庚預期未來保險公司可做碳權理賠
第29届气候峰会(COP29)议程进入第四天,国泰金控在丹麦馆举办「Catalyzing Climate Finance via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 Perspective from Asia」论坛,国泰金总经理李长庚出席致词。特派记者余承翰/亚塞拜然摄影
国泰金控总经理李长庚在亚塞拜然参加COP 29,今日他和台湾媒体连线受访时提出创新概念,article 6.4这次在大会中通过,未来保险公司也可以做碳权理赔,将会是新应用、新商机。
此次的COP29召开,通过巴黎协定第6.4条,即建立全球碳市场机制草案,所谓的article 6.4,可说是碳市场议题重大进展。
李长庚分析,未来碳权来源会很多,例如化石燃料减排,森林土壤水利,都有不同的碳权,如何组成带来最大的抵减效果,这也是风险的抵减,也是保险的概念,但保险现在的概念是损害补偿,所以保险公司是否可理赔碳权会是下一步新商机,他并看好,article 6.4通过之后,会引发很多碳权交易的新形态,有新应用和新商机。
但李长庚特别提醒,金融机构也要有所准备,例如,若碳权可以当作理赔标准,产险公司对于碳权的性质、内涵、交易机制若不了解,就不能设计新保单,这些都要先学习,以及投融资议合,都要先了解,才能和客户互动。
李长庚指出,台湾是制造业重镇,在article 6.4之下,未来更能透过以资金和技术协助很多较弱势的岛国产生碳权来让台湾公司取得碳抵减,达成跨国交易与合作。
李长庚举例,例如洛克斐勒基金会就提出,煤到氢能的过程中,省下的碳排,就可作为碳权,发挥转让的价值,促进更多清洁能源的产生,甚至可以跨国交易,这对未来如何把金融的力量,引进到气候环节、减碳的议题上,都很有意义。
李长庚也指出,台湾碳交所引进碳权刚起步,目前还在摸索的阶段,投资人买入碳权的纯度、风险等,但article 6.4通过会让摸索速度加快。关于碳权是否为风险性资产?李长庚说明,例如,企业要100个单位,但为了避险,也许就买120、130,多的就是避险性质,甚至可转卖出去,避险需求也会改变很多碳权交易行为。
在李长庚看来,碳权交易在台湾意义重大,article 6.4是可透过国际方式来抵减,而碳权交易对富裕的国家、公司,较能参与,找到更好的方式抵减,来管理部位,但需要资金协助的开发中国家则较辛苦。
对于台湾制造业者可切入的机会,李长庚分析,台湾是工业生产、制造业重镇,因此会有很多碳权需求,倘若在一定机制下,可跨国作碳权交易,例如,制造业大厂和开发中岛国,如何提供资金协助和方式,让他们了解在农业、畜牧、森林业更有效碳权,然后达到跨国交易。李长庚认为若有这种机制存在,就会有富裕国家愿意提供资金给弱势的国家来产生碳权,透过资金与技术的合作,给他们新的方式产生更好的碳权。
李长庚明看好这个方式在未来市场会更为普及。他说,虽然现在的碳权的品质、诚信种种,都还是问题,但这只是过程。例如台湾在发展有机农业时,农民们学会如何记录,未来其他弱势国家的学习过程也会是如此。
他也认为,这种合作,对台湾的制造业取得碳抵减相当有利,在article 6.4新的规范之下,透过跨国合作,一方面帮助开发中国家,另一方面自己也得到碳抵减,开启对将来发展无限的想像,他认为这种跨国合作将是未来气候金融上重要的里程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