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遗嘱》豪门家族为遗产内斗不休

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据媒体载,美丽华百乐园、影成、高尔夫球场等上千亿是在父亲生前就已传出遗家产内斗不断,美丽华创办人黄杏中过事后,大哥黄世昌指控胞妹黄秋香、胞弟黄世杰,私下将父亲身后所留之5万股股票遗产、过户到黄秋香名下,并控告黄世杰未经同意偷偷在「股东债权居次同意书」盖印章,以向银行贷款1亿元,自诉两人侵占、伪造文书等罪,但在前几日传出黄世昌突然解除委任,高院因程序不合法,撤销一审判决,判决自诉不受理,似兄弟间和解。

●●法律评析

家族遗产内斗不只发生在豪门,普通家庭也会常常因为遗产分配不均而手足相残,若为了财产大家撕破脸想必是被继承人最不愿发生的状况,所以为尽量不让此种情形发生,又能依照被继承人之意思分配财产,最重要的则是作遗嘱。

遗嘱是法定的要式行为,必须依照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格式作成才会有效,遗嘱最常见的有3种,自书遗嘱、公证遗嘱、代笔遗嘱,自书遗嘱指的是被继承人自己立遗嘱,所以一定要手写遗嘱,为慎重起见,法律规定遗嘱内容如有增、减或涂改都要在涂改处注明字数再行签名,但也因为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最容易有争议,打遗嘱无效诉讼甚至告伪造文书等。

而公证遗嘱和代笔遗嘱有何不同?二者都有遗嘱效力,前者为公证遗嘱是立遗嘱人口述遗嘱,由公证人笔记宣读、讲解,由两位见证人作证,后者则是由立遗嘱人指定三名见证人,遗嘱人口述遗嘱意旨由其中一名见证人笔记,宣读、讲解,并由这三个人共同见证,一般多为律师或代书代笔。

另外,遗嘱会无效也有可能是因为遗嘱人所指定之见证人,不具见证人资格,依民法规定不得为见证人有下列五种人:

一、未成年人。

二、受监护或辅助宣告之人。

三、继承人之配偶或其直系血亲。

四、受遗赠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亲。

五、为公证人或代行公证职务人之同居人助理或受雇人。

或者只有用见证人的印章,而见证人并不在场或在见证过程中途离场一下再回来继续见证的见证都是无效的,依立法意旨观之,应由遗嘱人指定见证人,且见证人于被继承人为遗嘱时须始终亲自在场,见闻其事,并得为证明及签名其上之人,如见证人之一人中途一度离去,而仅一人在场时,则为方式之欠缺,遗嘱是要式文件所依若欠缺法律所规定的任何程序、方式或格式有欠缺遗嘱很可能就无效。

遗产分配给朋友、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或捐赠给慈善机构有效吗?

要如何分配自己的财产,法律没有特限制,分给无血缘关系的人或捐赠给慈善机构都有效,但民法对于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比例也有保障,称之为「特留分」,只要法定继承人有被分配「特留分」的财产,其他财产的分配在日后遗嘱生效后就比较不会有争议,但如果有侵害到法定继承人的特留分,遗嘱并不因此失效,还是可以依遗嘱内容执行,此时法定继承人应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