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争产 遗嘱信托超前部署

民法遗嘱之方式

新冠肺炎疫情2019年底爆发至今,前所未有地改变生活,许多国外的民众因为感染新冠病毒可能在极短的时间就离世,甚至来不及做任何财产安排,信托公会理事长雷仲达指出,疫情趋缓,台湾民众也要防患未然事先做好财产的规划超前部署,避免在意外发生时让亲属不知所措,甚至因为争夺财产而造成纷争。

雷仲达表示,财产传承常是造成家族成员纷争的来源之一,因此预为传承安排,已是现代人之共识之一,目前较为常见的做法是预立遗嘱,民众可以借由遗嘱控制继承人间分配比例与分配特定资产,预立遗嘱的好处是,若是立有遗嘱,各继承人只要凭遗嘱即可单独办理过户,无须等待全体继承人签章同意,同时对于分配的比例也较明确,可大幅减少继承人的纠纷产生。

雷仲达提醒,财产传承光有遗嘱还不够,因为遗嘱仍有二大局限性,第一是遗嘱可以解决财产分配的问题,但是如果继承人年幼或有浪费倾向,无法好好的管理自己的财产时,继承的财产可能会在短期内即挥霍一空,无法达到保障继承人的效果。

第二是遗嘱仅有单次指示的功能,无法发挥像信托般可依现实状况调整财产管理方式之功能,因此财产传承光有遗嘱还不够,应善用信托制度,例如遗嘱信托来为未来子孙规划。

目前民众对于遗嘱信托的询问度颇高,遗嘱信托可以按照委托人的意思来弹性规划信托财产的使用方式,既可约定按月、季、年定期给付受益人生活费用,亦可约定于受益人发生某些人生重大事情,例如留学、结婚、创业时等,可领取一笔额外的津贴,非常的具有弹性。

信托公会秘书长吕蕙容提醒,遗嘱信托因为是以遗嘱方式设立,所以遗嘱有效,信托才有效,因此民众设立遗嘱信托时,应注意遗嘱是否符合法定要件,以避免遗嘱信托被认定无效。

依照现行法律的规定,遗嘱成立的方式有:「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密封遗嘱、代笔遗嘱及口授遗嘱」等五种方式,委托人可以选择任何一种方式为遗嘱信托,这五种遗嘱的成立要件,各有不同的法律规定,例如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自书遗嘱全文,并记明年、月、日,并亲自签名,若以电脑或打字机打字、点字机点字之遗嘱,则非属自书遗嘱,实务办理时,民众应多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