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会出招 化解遗产纷争
遗嘱信托之运作流程及作业程序
遗产若未事先规划,死后常引发争夺、充公等不幸事件。信托公会秘书长吕蕙容表示,「遗嘱信托」可让民众不用担心身后子女争产,造成家庭失和或是遗产充公之憾。信托公会也正推动引进日本的「遗嘱代用信托制度」,可避免「遗嘱无效」而导致遗产被冻结的情况。
财政部国库署近日发布,去年度无人承认继承遗产賸余现金缴库,金额高达4亿5,831万余元,创统计以来新高。其中,单笔最高金额更高达2亿8,801万余元,是有纪录以来的最大单笔无人继承遗产,将悉数归入国库,供国家政务推动统筹运用。
吕蕙容指出,信托公会已委外研议拟订遗嘱信托实务运作流程,并订定遗嘱、遗嘱执行受任书及遗嘱信托受任同意书参考范本提供业者参考使用,同时针对业者实务上办理遗嘱信托的常见问题研议相关建议作法,以协助信托业者提供民众更完整之信托服务。
主管机关自2015年就超前制定奖励政策,鼓励信托业者办理安养信托,安养信托在质与量均可见显著成效。但除了安养议题,资产传承规划的需求也日益升高,「遗嘱信托」提供民众另一个选项,让民众不用担心身后子女争产造成家庭失和的遗憾。
常见的争端是如果继承人年幼或欠缺财产管理能力,又或者被继承人资产种类多元。吕蕙容说明,可能包括金钱、股票、不动产、保险金等,就有分配不公的问题,透过「遗嘱信托」在生前预立遗嘱做好妥适规划,除了避免子女对簿公堂,也可依委托人的意旨完成资产的传承。
但提醒「代笔」遗嘱可以用打字,但「自书」遗嘱不可以用电脑打字以免无效。为让遗嘱有效成立,可以请专业人士协助,并且建议先与遗嘱载明的受托人签订遗嘱信托受任同意书或约定书,以利遗嘱信托顺利执行。
吕蕙容强调,信托公会也正参考日本广泛运用于个人财产管理及遗产传承与分配的「遗嘱代用信托制度」,好处是不用写遗嘱,可免除遗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引发的效力及遗产暂时冻结无法提领问题。
遗嘱代用信托是委托人生前与信托业者签订信托契约,当委托人活着时,以委托人为受益人,委托人死亡后,则以委托人所指定的亲属等人为受益人之信托,达到传承的目的。委托人生前得受领信托财产作为生活费,并由受托人为财产之管理、运用,而于委托人死亡后,该信托财产亦可为遗产而受承继。
遗嘱代用信托制度可同时发挥委托人生前及死后资产管理之双重功能,类同我国安养信托与遗嘱信托结合,在委托人生前,偏向属财产管理及运用之安养信托性质,当委托人死后,由自益转为他益信托,偏向遗产运用之遗嘱信托,兼具避免因遗嘱之作成违反民法要式性规定而无效,进而导致遗嘱信托不成立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