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会两利器 保障高龄资产

安养信托弹性给付的约定项目

台湾迈入高龄化社会,信托公会参考国外做法,借助「金融科技」及「强化培训」员工对于客户认知功能的辨识能力,设计相关交易流程,以减少客户纠纷。

高龄者的财产经常受亲人觊觎,或是成为财物犯罪的主要目标,例如诈骗和盗窃,加上有些高龄者可能因为失智或失能等原因,造成难以妥善管理自己的资产,因此高龄者极需透过外部协助来处理财务问题并保护资产。

信托公会秘书长吕蕙容指出,当高龄者出现记忆、定向、执行功能及理解力和判断力降低的障碍时,可能不知来金融机构的目的,订定金融或商品契约时,可能无法理解行员的意思、不记得已经说明的契约内容及有效掌握手续顺序、也可能无法掌握契约内容的利弊跟判断契约缔结的可行性,最后甚至可能不记得契约内容或曾经做过的交易,对高龄者的财产安全是很大的问题。

对高龄者来说,透过预先的约定,可以免除后续契约变更程序的麻烦,真正发挥信托的功能,吕蕙容表示,高龄者身心状况随着年龄增加,生活或照顾费用会产生变化的情形较一般的信托契约可能性更高,因此如果能在签订契约时预先做好安排,等到设定条件之情形发生时,受托人就可以依照客户的实际需要配合办理,将可大幅提高对高龄者的服务及便利性。

委托人可以事先约定信托财产给付的调整机制,例如,物价指数之增加幅度达一定比例时,或是高龄者如果有身心障碍证明、受法院为监护宣告或辅助宣告,需要增加生活或照顾费用及有入住安养机构之需求或政府单位调高安养机构费用等情形时,都可以预先约定由信托监察人检附相关证明文件向受托人申请增加给付金额。

吕蕙容指出,信托业者现已同步因应金管会推动信托2.0计划,积极投入适当资源调整部门组织及培育专业人才,并透过整合机构内部资源及对外跨业合作,改变以往过于偏重理财信托的现况,发展为客户量身订作的全方位信托业务,推动多元化的信托服务,例如,预开型(微型)安养信托服务、结合成人监护宣告与意定监护制度、社福型安养信托、增加动态给付机制、建置长照金融管家及信托乐龄生活平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