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代用信托 助长者反诈
可利用之财富传承工具
近年来高龄长者遭诈骗的新闻时有所闻,协助高龄长者保全资产并有效传承,已成为金融业者积极开发的业务。信托公会秘书长吕蕙容指出,遗嘱信托虽然是他益信托,但若符合相关要件也可申请适用自住用房屋税率,另外,公会也参考日本广泛运用于个人财产管理及遗产传承与分配的遗嘱代用信托制度,委托研拟相关契约条款供业者参考使用。
信托公会指出,房屋若有做遗嘱信托,委托人离世后房屋会移转给受托人,若未做遗嘱信托则由继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不过,依财政部的函示,无论有无做遗嘱信托,房屋都可适用房屋税自住优惠税率。但有做信托的好处是,如果民众担心继承人取得财产后会随意处分或受人诈骗,就可利用遗嘱信托将资产隔离。
至于「遗嘱代用信托」信托公会正积极研拟相关契约条款。信托公会指出,「遗嘱代用信托」可同时发挥委托人生前及死后资产管理的双重功能,也就是委托人可于生前将信托财产用于照顾自己,类似安养信托,委托人死亡后,利用信托财产来支付丧葬费及缴纳遗产税,最后将剩余的信托财产用来照顾遗族。
中信银观察,近年来单身或已婚无子女的族群,为确保身后遗产能用在想照顾的对象,以维持财务自主性,有愈来愈多客户咨询透过遗嘱信托方式,将遗产特留分以外的财产,约定遗赠给指定对象,可能为兄弟姊妹的子女,或者是多年好友。并且借由信托专款专用的方式,照顾该受益人生活。此外也有委托人希望透过遗嘱信托结合慈善捐赠,约定将部分遗产定期捐赠给指定机构,取之于社会,也回馈于社会。
台新银指出,多数民众对遗嘱信托的认知是有钱人、老人才会用到其实不然,遗嘱信托有如坟墓里伸出的手,第1代可于生前妥善运用资产在自己身上,遗嘱加信托的方式在发生憾事时其资产传承第2、3代时仍拥有掌控权,并有效依照第1代设定好的信托条件专款专用在第2、3代身上,使第2、3代依照第1代生前的意志运用该资产。
台新银观察,近年诈骗方式多元,因此第1代陆续有规划遗嘱信托的方式,透过信托专款专用确保留爱到该留的人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