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失联20年…爸死了也不回家奔丧!老母亲心寒立遗嘱「剥夺遗产继承权」

王家次子离家20年,就连父亲死后也不返家奔丧,母亲伤心之余剥夺其遗产继承权。(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智胜高雄报导

高雄市王姓老妇丈夫育有3子,岂料107年丈夫过世时,离家20年未曾联络的次子竟也不愿回家奔丧,王妇盛怒之下立下遗嘱,拒绝让次子继承遗产。108年9月王妇过世后,王家长子拿着母亲生前所立的遗嘱前往法院请求确认;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审酌后,判定王家次子继承权不存在。

判决书内容指出,王妇与丈夫婚后育有3个儿子,时光荏苒,3子皆在外成家立业,惟次子自民国90年离家后即未曾返家探视父母,且为了断绝联系,还不断搬家、更换电话号码,就连107年3月父亲过世时,次子仍未返家奔丧。

由于次子多年不闻不问,王妇在丈夫过世后,心寒之余立下遗嘱,内容指出,「次子王OO十余年未返家探视父母,亦未给予扶养费,且一直搬家、常换电话号码,故意与本人(王妇)及其兄弟避不见面,甚至连本人配偶死亡后,亦未探视本人及参与丧礼,对本人已有重大精神虐待情事,使本人长期精神痛苦,本人依民法第1145条第1项第5款剥夺其继承权。」

在王妇于108年9月过世后,留下不动产及存款财产,王家长子拿着母亲生前所立遗嘱前往法院请求确认。高雄少家法院审酌,王家次子并无不能探视之正当理由,但离家十余年竟未曾返家探视父母,衡诸我国重视孝道之固有伦理,已足以造成王妇精神莫大痛苦,且王家次子在经通知后也不肯出庭说明,因此判决其继承权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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