呛老母「快去死一死」还要挖坟 逆子丧失继承权遗产全飞了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屏东林姓妇人生前多次被小儿子呛骂「赶快去死一死」,甚至扬言在过世之后还要去挖坟,让她伤心得天天以泪洗面。其他哥哥姊姊母亲过世后越想越不满,于是以弟弟有重大虐待行为为由,向法官提出「确认继承权不存在」的诉求,直接用遗产继承权反击。

林妇丈夫辛苦养大孩子,没想到老了却被小儿子呛「快去死一死」。(示意图达志影像,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林妇的其他儿女提到,弟弟对母亲常常使用粗鄙的言语咆哮、辱骂,做出许多忤逆的行为,还曾当面呛声「赶快去死一死!妳为什么不赶快去死一死」等话,甚至直接挑明要在过世之后去挖坟,好让她连死了都不安宁,根本不把人当成亲生母亲看待,任意践踏尊严,「妈妈每日以泪洗面,屡屡被羞辱到尊严扫地情绪几近崩溃。」

林妇在过世之前曾亲口子女孙儿女们说,「如果我发生不测,我的财产不要给他(小儿子)。」大家事后想了想决定按照母亲的意愿提出告诉,以弟弟涉有重大虐待及侮辱行为为由,希望法官依据《民法》让他丧失继承权。

▲林妇的小儿子大多都是透过电话辱骂。(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而其中一名外孙出庭作证时提到,「舅舅住在台南,与外婆家的距离骑车只要5分钟,但外公死后他就鲜少去探望,也没有拿过生活费回来。我常常回去陪老人家,也曾经亲自接过几通电话,他一打来就骂脏话,还要外婆赶快去死一死,也曾威胁要杀我和太太阿姨小孩,就连除夕夜也是直接当场开骂,当时如果不是我们出面制止,外婆可能会被打死。」

由于挨告的小儿子并未在言词辩论期日到场,也没有提出任何书状声明,屏东地院法官认为,他屡传不到已经没有替自己辩护的机会,加上依据《民法》规定,不论是身体或是精神上加诸的痛苦都属于虐待,林妇生前承受极大的精神痛苦,可见应有受到重大虐待,最后裁定他丧失继承权,相当于无法拿到半点财产,全案仍可上诉。

★图片为版权照片由达志影像供《ETtoday新闻云》专用,任何网站报刊电视台未经达志影像许可,不得部分全部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