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给付开专户 欠债不怕被扣押
立法院近日完成三读,开放劳保一次性给付也可以比照年金给付一样开立专户。(杜宜谙摄)
部分劳工可能面临债务问题,过去申请劳保相关给付时,可能会改采领支票方式领取相关给付,立法院近日完成三读,开放一次性给付也可以比照年金给付一样开立专户,专户内的存款依法不得作为抵销、扣押、供担保或强制执行标的。
依劳保条例规范,劳保普通事故保险提供生育、伤病、失能、老年及死亡等5种给付;职业灾害保险则分伤病、医疗、失能及死亡4种给付。
劳保局指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申请劳保给付(包含一次性给付及年金给付)时,如因债务问题,担心给付入帐可能遭扣押或强制执行,可向劳保局申请「劳保给付专户」。该专户无法存入各项给付、退休金及津贴等以外的款项,专户内的存款依法不得作为抵销、扣押、供担保或强制执行标的。
劳保局表示,劳保给付专户内的存款不会被抵销、扣押、提供担保或强制执行,保障保险给付请领者的权益;另外,专户内的存款跟一般帐户一样可以自由分次提取及转帐,存款期间银行也会跟一般帐户一样计算利息。
劳保局提及,有开立专户需要申请劳保给付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先向劳保局申请开立专户,劳保局受理后会出具「开立专户通知函」,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可持该函并携带身分证、贴有照片的第二证件及印章,亲自至土地银行各地分行,即可办理开立劳保给付专户。
劳保局提醒,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如已于邮局或土银开立相关专户,即可存入劳保给付,无须再重新开立;如在合库、农(渔)会开立专户,则需重新开立劳保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