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警4分钟电人20次 检建请缓刑
桃园市议员詹江村2月爆料,17岁黄姓少年遭桃园武陵派出所3警员勒脖强押进派出所以甩棍、电击棒刑求1小时,桃检侦结1警不起诉,2警伤害罪嫌声请简判,并建请从轻量刑。(蔡依珍摄)
17岁黄姓少年2月指控遭桃园武陵派出所3警勒脖强押进派出所,以甩棍、电击棒刑求1小时,监院也喊查,但桃检侦办发现全案起因是少年胡乱报案且误导警方,3警因担忧遭掳被害人的安危才心急犯错,1警不起诉、2警伤害罪嫌声请简易判决,并建请从轻量刑予以缓刑。
检方调查,17岁黄姓少年2月18日晚间6点多自行打电话报案,谎称参与虚构的「刘冠杰」掳人勒赎案,康姓员警晚间9点多发现黄在武陵所前闲晃,征得同意请黄进派出所厘清案情。
王姓巡佐和郑姓警员侦讯时,不满黄姓少年说词反复、误导办案,一怒之下对少年出手,王警电击少年四肢和前胸27次、2度持铁制印台和警棍打头和左手臂,强逼下跪、脱掉长裤,甚至曾短短4分钟狂电黄20次;郑警则在侦讯室徒手打头2次、用警棍戳黄的胸腹部,导致少年胸部和头皮挫伤、上臂擦挫伤,在议员詹江村陪同下提告。
2警坦承不讳,并有派出所监视录影带证明,但检方调查发现警方接获掳人勒赎报案,立即找上黄父询问少年下落,黄父陪同儿子验伤、洽谈调解,事后才知儿子刻意谎报自己涉案,还误导警方办案,不愿追究警方动粗一事。
检方指2警涉犯伤害未成年罪嫌,审酌他们坦承犯行且深表悔悟,已赔偿少年并达成和解,认为2警是因侦办掳人勒赎重大刑案,担心被害人安危,为了及早救人,一时心急才会犯错,经此教训应已知所警惕无再犯之虞,依伤害罪嫌声请简易判决,并建请法官从轻量刑并给予缓刑宣告以励自新。另名李姓警员被控踹少年,少年事后改口称李警只是轻点他小腿,李获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