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議會通過修正自治條例 夾娃娃機2度擾鄰夜間禁開

桃市府修正「桃园市自助选物贩卖事业管理自治条例」,针对扰邻行为订定罚则,店家若违反,6个月内不得在晚上10点至隔天早上8点间营业。本报资料照片

桃园市列管的夹娃娃机店逾1200家,半数位于住宅区,容易引发争议。市府今年修正「桃园市自助选物贩卖事业管理自治条例」,针对扰邻行为订定罚则,店家若违反,6个月内不得在晚上10点至隔天早上8点间营业,经发局表示,自治条例修正案经市议会通过,将函报行政院核定后,由市府公布实施。

经发局指出,桃园市列管中的自助选物贩卖机店逾1200家,其中超过半数都位于住宅区内,2019年至今有673件检举案,以抱怨机台改装、保夹金额过高、违规营业等为大宗。

经发局表示,为保障业者与消费者双方权益,此次修正「桃园市自助选物贩卖事业管理自治条例」,针对自助选物眅卖机商品新增规范保证取物,也订定禁止扰邻规范、营业场所应设置联络资讯、录影监视设备等。

经发局表示,经济部今年10月公告修订「自助选物贩卖事业管理规范」,明定自助选物贩卖机保证取物上限金额不得超过990元,此次自治条例修正第7条第5款中,确保自助选物贩卖机具备保证取物功能,且其保证取物价格必须明确标示并与市场价值相当,较原法规「提供之商品内容应具体标示,且其价值应相当」更加严格及明确。

为维护住宅区安宁,第9款针对住宅区内的自助选物贩卖机营业场所设定噪音管理规定,若6个月内因噪音扰邻问题被环保局裁罚达2次者,于6个月内不得于下午10点至翌日上午8点期间营业,若不配合可处6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锾,并命限期改善,届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处罚。

经发局表示,自治条例修正草案已于本月13日经市议会审议通过,将函报行政院核定后,由市府公布实施,时程预计3个月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