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取物+不得扰邻 桃市修正自助选物贩卖自治条例草案

▲桃园市政府修正自助选物贩卖事业管理自治条例草案,保障消费权益。(图/经发局提供)

记者杨淑媛/桃园报导

为维持自助选物贩卖事业营业秩序,桃园市政府经济发展局研议修正「桃园市自助选物贩卖事业管理自治条例」,修正自助选物贩卖业者应遵守事项及相关规定之罚则,今(7)日送市政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送桃园市议会审议,经市议会审议通过并报行政院核定后,由市府公布后实施。

市府经发局表示,桃园市列管中的自助选物贩卖机店(俗称夹娃娃机店)计有1200多家,位于住宅区内有600多家,除了现行管理机制,桃园市考量消费者权益,自治条例增订自助选物贩卖机应具备保证取物功能,且保证取物价格应与市场价值相当;另为维护住宅区居住安宁,营业场所位于住宅区不得有噪音扰邻之情形,违反规定之业者倘经裁罚噪音扰邻达2次者,将限制其夜间时间不得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