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脱产还装破产躲强制执行 父子档演同出戏纷遭管收

张男涉嫌逃漏税又脱产规避强制执行,遭法院裁定管收3个月。(行政执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新北市芦洲区1名68岁张姓男子,他在民国89年至93年间,涉嫌逃漏税,欠缴税款加上罚缓累计达878万余元,但他不但拒缴还脱产声称破产,借此规避执行,最后遭新北地方法院裁定管收,而张男的儿子也在10年前有相同的情节遭到管收,父子行径如出一彻。

据了解,张男从事废五金买卖获利甚丰,从民国89年至93年之间,销售额高达新台币4910万元,但却未依法申请税籍登记,逃漏5年间营业税、营利事业所得税及综合所得税,加上罚缓共计955万余元,经行政执行署新北分属执行后,由张男银行存款等财产征起约77万元,尚欠878万余元。

但行政执行官发现,张男不仅陆续从其银行帐户提领上百笔大额现金,合计超过2亿元,还将其名下的位于三重的房产信托登记给前妻,再由前妻将房产出售,后续更委托律师向法院声请宣告破产,并表明仅剩90万元现金供作破产财产,想借此来规避强制执行,不过法院驳回张男的破产声请,并要求以此90万缴纳欠税款项。

行政执行官通知张男于本月21日场缴纳欠税,并报告其提领超过2亿元现金及房屋信托后出售之价金与供作破产财产之现金流向,但张男仍辩称已无财产,也无力缴纳税款与罚锾,对于相关金流又说法前后不一,又拒绝提出具体可行的清偿计划,行政执行官认为张男有履行义务之可能,却故意不履行,且有隐匿或处分财产之情事,因此向法院声请管收,法官审理后裁定准予管收3个月。而张男的儿子也在10年因类似情节遭到管收。

新北分署呼吁民众应诚实申报纳税以免被罚,于移送执行后并应自动清缴欠款或办理分期缴纳,切勿心存侥幸,以脱产及声请破产等方式规避执行,轻忽新北分署强力追讨恶意欠税之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