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航空城重建安置 自动搬迁可加领3项补助费

桃园航空城有2,200栋建物尚未搬迁,比照之前两阶段自愿优先搬迁措施增加第三阶段奖励方案。(资料照/吕筱蝉摄)

行政院副院长郑文灿在8月11日下午召开行政院推动桃园航空城核心计划专案小组第23次委员会议,邀集各部会及桃园市政府确认多项重要工作办理情形及进度,由于安置街廓选配作业已经在今(112)年4月顺利完成,土地所有权状也将在8月完成发放,接着民众在下半年就可以陆续领回安置街廓土地并着手开始兴建住宅,因此112年可以说是桃园航空城居民重建安置年。

交通部民航局发布新闻稿表示,为协助民众重建,保障居住正义,郑副院长在当日行政院会议上指示,以桃园航空城征收当期建物评点(12.2元)与现在建物评点(14.7元)之间大约20%的变动幅度,作为重建补助发放额度,并以具有安置资格的住宅为优先补助对象。主要系考量内政部土地征收审议小组在110年审查桃园空城区段征收计划时,曾经决议请桃园市政府及交通部民航局在民众安置重建当年,如果遇到营建物价指数调升的情形,应该基于考虑民众重建成本需求来配合规划适当的补助或协助措施,以减轻民众重建负担。

另外,桃园航空城计划范围内原本有将近8,000栋建物,目前只剩下大约2,200栋建物尚未搬迁,建物拆迁已达7成,显示110年间所推动的两阶段自愿优先搬迁奖励措施,民众的接受度相当高,成效也十分显著。但这两年因为新冠疫情以及缺工缺料影响,同时考量居民安置需求亦增加划设安置土地,因此桃园航空城计划地上物拆迁期限也会依公共工程实际情形检讨调整。

为持续鼓励民众搬迁,让整体工程能够更加顺利推动,郑副院长当日于会议上亦同步指示以113年10月为期,比照之前两阶段自愿优先搬迁措施增加第三阶段奖励方案,若选择在113年10月前自动搬迁的民众,将加发10%建物补偿费的奖励金、30万元租金补贴以及1份人口搬迁费。后续有关重建补助及第三阶段优先搬迁方案,将由桃园市政府及交通部民航局共同研拟具体执行细节后再赓续办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