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政府发出春节提醒!爆竹施放规范需遵守

桃园市政府提醒民众在迎接佳节的同时,务必遵守相关爆竹施放规范。(桃园市环保局提供)

春节将至,桃园市政府提醒民众在迎接佳节的同时,务必遵守相关爆竹施放规范,携手市民一起共建宁静年节,24小时受理民众对各类公害案件的陈情,强调杜绝噪音扰民的重要性,以维护居家安宁与环境生活品质。

环保局指出,考量市民于节庆假日常受爆竹烟火、扩音设施及吹叶机噪音等危害导致影响市民夜间睡眠品质,去年9月即针对噪音管制法第8条及噪音管制法施行细则第4条进行修正,规定农历除夕、春节(农历1月1日至1月3日)、天公生(农历1月9日)、元宵节等节庆假日凌晨2时至8时禁止燃放爆竹烟火与操作扩音设施,一旦发现违规施放,即依法告发。

桃园市环保局指出,依据《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罚基准,对于夜间时段及特定管制区域(如学校、图书馆、幼儿园及医疗机构周界50公尺内)违规施放爆竹烟火者,将加重处罚,裁罚金额介于新台币三千元至三万元不等。

此外,考量民众意见与实际需求,桃园市政府亦跨局处研议,规画比照学校、图书馆、幼儿园及医疗机构等特定噪音管制区,决定将高楼层密集住宅区亦列为特定噪音管制区,故后续将针对12楼、500户以上共52个社区与周边道路纳入全日禁止施放爆竹烟火管制,以确保市民生活安宁。

农历春节前,环保局已经初步列出52个社区作为第一波管制范围,除与警方加强宣导民众勿于人口稠密区施放爆竹烟火外,过年期间如制造噪音或深夜喧哗,妨害公众安宁者也将依社会秩序维护法第72条第3款规定加强取缔,确保市民生活安宁,提升住宅区居民的居住品质。

环保局表示,环保稽查取缔工作没有假期,即使在春节期间,也不会有所松懈,提醒民众春节期间施放爆竹烟火时应以安全环保为考量,并顾及邻里安宁,民众若发现有人在管制时段燃放爆竹烟火或其他影响环境行为时,可立即拨打1999市民专线或免付费公害中心报案电话:0800-066-666,向环保局报案中心检举,环保局将立即派员处理,提醒各位市民朋友多加留意避免触法,共同为守护环境安宁尽一份心力,打造更优质的静桃家园,迎接一个平安和谐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