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准公共幼儿园品质、规范要遵守 教育部:违规地方政府可解约

教育部表示,全国公私立幼儿园均须遵守一致之法令规范。(林志成摄)

针对教育再公共化联盟批评教育部未做好「准公共」幼儿园的管理,导致他们办学品质不佳,教育部回应,为确保幼儿接受合宜之教育及照顾,全国公私立幼儿园均须遵守一致之法令规范。准公共幼儿园如有违反法令规定,除依法处罚外,地方政府也得衡量其情节,于次学期或次学年解除契约。

教育再公共化联盟要求增加公立及非营利等公共化幼儿园的数量,教育部表示,扩大公共化供应量始终是政府的施政重点,106至112年已累计增加3295班,是我国少子女化对策计划推动前17年的2.3倍,112学年公共化供应量约26万名。教育部会持续协助地方政府于公共化量能尚有不足之地区,增加公共化幼儿园(班)及2岁专班。

教育部说,为提供家长更多选择平价的机会,政府与符合六项合作要件的准公共幼儿园合作,家长每月缴费不超过3000元。112学年合计公共化及准公共幼儿园提供超过48万就学名额,就学费用降低家长实质有感,也有助于确保幼儿就学机会。目前整体2岁至入国小前幼儿入园率已经超过80%,其中2岁入园率已超过46%。

对于教育公共化联盟批评教育部未做好准公共幼儿园的管理,教育部指出,为确保幼儿接受合宜之教育及照顾,全国公私立幼儿园均须遵守一致之法令规范。准公共契约采3年1期,113学年(113年8月)即将进入第3期程之作业,相关合作要件之研修,教育部将以幼儿最佳福祉为考量,持续聆听各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