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女车主车展跳车顶闹场挨告 法院判赔8800元并公开道歉

特斯拉车顶维权女车主败诉,求偿2200万元判赔8800元并公开道歉。(大陆极目新闻)

大陆极目新闻红星资本局22日消息,西安李姓、河南张姓女车主,怀疑驾驶特斯拉出车祸是煞车失灵,于前年4月连袂在上海车展特斯拉展台跳车顶闹场,案经特斯拉认为破坏商誉,求偿50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合新台币2200万元),西安未央区法院最近判决,认定李女名誉侵权责任成立,须向特斯拉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2000元(约合新台币8800元)。

红星资本局报导,李女部分,2021年12月西安未央区法院一审判决李女胜诉,不必道歉赔偿,特斯拉上诉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案件发回重审,11月9日未央区法院作出逆转判决。

《上海证券报》报导,接近特斯拉的内部人士透露,由于判赔金额过低,特斯拉后续很可能进一步上诉。

据了解,被告西安李女士于2021年3月驾驶特斯拉发生交通事故。2021年4月19日,西安李女士和河南张女士,一同身着带有「煞车失灵」字样服装,出现在上海车展特斯拉展台。当天,河南张女士因扰乱公共秩序被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行政拘留,西安李女士被处以行政警告。

据《南方都市报》,2021年4月21日西安车主李女士受访时称,她于2021年3月19日驾车左转时,与另一辆行驶过来的机动车碰撞。危机瞬间,李女士发现煞车踩不下去,ABS未启动,安全气囊也未弹出,事后发现行车记录仪为空。

对此,特斯拉方面回应称,李女士未创建行车记录仪专用的档夹,因此无法开启行车记录功能。关于此次碰撞中气囊未打开一事,特斯拉方面表示,事故发生前,车辆未出现任何气囊系统的故障警告。车辆发生碰撞时并未达到座椅侧气囊和气帘展开的阈值。

河南张女士同样被特斯拉起诉侵犯名誉权,并索赔500万元。今年8月8日,该案在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但当天青浦区人民法院决定暂时休庭,何时开庭将另行通知。

红星资本局报导,西安李女士败诉后表示,2021年一审判决她胜诉结果出来后,未对外公布,且在上海车展后删除微博,是因为受到相关压力选择了不发声。对于本次败诉,她尊重法院判决,但会再次上诉。

2021年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首先根据特斯拉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证明,事故发生前,李女士将其涉案车辆存在煞车问题已向特斯拉销售人员反映,关于特斯拉主张李女士捏造事实侵害其名誉权的主张,该法院不予支持。

其次,从发生原因来看,特斯拉销售人员未对李女士的反映积极回应,未对车辆实地检测,致使双方发生争议,故特斯拉行为在本案发生的原因上有一定的客观因素。

最后,作为知名品牌的汽车销售商对于消费者提出的合理诉请应当积极回应,发现问题、积极解决问题才能不断提高其产品品质及服务品质,从而提升其社会评价。

2021年一审后,特斯拉方面提起上诉。2023年11月9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最新的一审判决书显示,特斯拉方面向法院申请对案涉车辆制动(煞车)系统是否存在故障,致使煞车踏板无法被踩下及制动效能下降鉴定。

经法院委托,陕西阳光公正车辆鉴定评估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4日出具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特斯拉Model3型号汽车(VIN 号:LRW3E7EA9LCO13130)制动系统现时技术状况正常有效无故障,也无煞车踏板无法被踩下及制动效能下降的情况,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专案和方法》相关技术标准。」

法院认为,本案中,李女士在没有充分证据证实的情况下,采用拉横幅、喊口号、使用侮辱性言辞,在网路媒体发布不实言论等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明显已经超出进行维权的合理界障,给特斯拉的企业形象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社会评价降低,经济损失严重,应认定已损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考虑到被告的侵权行为,确已导致原告的社会评价明显降低,给原告的商业信誉造成负面影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原告的经营业绩,给原告造成了相应的经济损失,并支付了大量维权费用,本院酌情由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费2000元较为适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