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一起土地违法被列入广西典型案例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对全区8起土地违法典型案例查处整改情况进行通报,深入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基本国策,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提高用地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切实维护土地利用管理秩序。

此次通报的典型案例包含违法占地建设各类产业项目,侵占耕地建设环境治理、景观提升、挖湖造景项目和擅自改变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用途建设“大棚房”项目三大类。

此次公开通报的8起土地违法典型案例查处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1

桂林市临桂区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工业园区设施案

2022年1月起,桂林市临桂区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桂林市临桂区四塘镇土地32.54亩(耕地22.57亩),修建园区道路和场地地面硬化作为工业园区设施。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对该公司违法占地行为立案调查,并于2023年5月2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行政处罚决定已执行到位,案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已移送桂林市临桂区公安局,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已移送桂林市纪委驻临桂新区管委会纪检组。

2

梧州市藤县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梧州临港经济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案

2020年9月起,梧州市藤县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藤县塘步镇土地388.64亩(耕地57.31亩),建设梧州临港经济区配套基础设施。藤县自然资源局对该公司违法占地行为立案调查,并于2022年1月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行政处罚决定已执行到位,案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已移送藤县公安局。

3

防城港市防城区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皇城坳大街东段项目案

2021年5月起,防城港市防城区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防城区文昌街道土地139.75亩(耕地43.08亩),建设皇城坳大街东段路基。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对该公司违法占地行为立案调查,并于2022年1月2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行政处罚决定已执行到位,案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已移送防城港市公安局。

4

百色市德保县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陇怀排泥库扩容项目案

2023年1月,百色市德保县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德保县巴头乡布念村集体土地335.24亩(耕地174.52亩),建设陇怀排泥库扩容项目。德保县自然资源局对该公司违法占地行为立案调查,并于2023年6月2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行政处罚决定已执行到位,案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已移送德保县公安局。

5

钦州市钦南区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钦州市主城区内河综合整治项目案

2021年1月起,钦州市钦南区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钦南区尖山街道尖山社区土地95.34亩(耕地40.23亩),建设钦州市主城区内河综合整治项目—大榄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钦州市自然资源局对该公司违法占地行为立案调查,并于2021年8月2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行政处罚决定已执行到位,案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已移送钦州市公安局,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已移送钦州市纪检监察机关。

6

来宾市兴宾区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广西主要支流黔浔江治理工程来宾市城区治理河段项目案

2021年4月起,来宾市兴宾区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河西街道土地380.33亩(耕地22.21亩),建设广西主要支流黔浔江治理工程来宾市城区治理河段项目。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对该公司违法占地行为立案调查,并于2022年11月1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行政处罚决定已执行到位,案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已移送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已移送来宾市纪检监察机关。

7

崇左市天等县某单位违法占地建设天等县都康乡安康村安康街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案

2021年5月起,天等县某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天等县都康乡安康村集体土地30.8亩(永久基本农田13.54亩),建设天等县都康乡安康村安康街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天等县自然资源局对该公司违法占地行为立案调查,并于2023年8月2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行政处罚决定已执行到位,案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已移送天等县公安局,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已移送天等县纪检监察机关。

8

河池市凤山县某公司违规改变设施农业用地用途违法建设奇幻农庄项目

2022年12月,河池市凤山县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用途,占用备案的设施农业用地3.92亩(均为耕地)建设奇幻农庄。凤山县自然资源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拆除违法建筑物,并于2023年6月25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7月13日,该公司将大棚内旅游景观设施、硬化地面和硬化道路全部拆除并恢复种植条件。河池市纪委监委、凤山县纪委监委对凤山县人民政府等6个单位12名责任人启动问责。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编辑:太平微资讯;

最后

一起发现太平、藤县、梧州身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