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团讼拖到宝林案?北市发声「绝无拖延」 再曝未提假扣押原因
▲宝林茶室食物中毒案爆发后,台北市长蒋万安每天召开记者会说明最新进度,但有出院的重症患者痛批索赔路遥,北市府沦为「总机」功能。(资料图/记者汤兴汉摄)
记者袁茵/台北报导
台北市宝林茶室A13食物中毒案发生至今逾2个月,有出院的重症患者质疑,台北市法务局长连堂凯曾说,可协助受害者向宝林负责人黎仿轩提「假扣押」,但至今都还在搜整「家属意向书」阶段,担心黎早已脱产。对此,台北市法务局3日强调市府与消基会并无拖延,个人诉讼与团讼是独立程序,且「假扣押」声请是由被害人提出,截至目前并无收到家属个别提「假扣押」意愿。
针对周刊报导,北市府拖延团讼及未提假扣押一事,台北市法务局3日说明,法务局于4月19日提供「团讼意愿书」给予单一服务窗口社会局社工人员,转请本事件关怀对象及家属填写后,回传法务局统整,并于5月1日函询消基会协助团讼意愿,5月20日经消基会正式函复同意,依《消费者保护法》就本案事件于受让20人以上消费者损害赔偿请求权后,提起团体诉讼,并由消基会6月13日举行说明会。
台北市法务局表示,因是否参与团讼,需给当事人及家属审慎评估与决定后,提出意愿书,市府及消基会并无拖延;被害人选择个人诉讼或加入团体诉讼,二者是独立程序,市府尊重每一位受害者的意愿,并尽力给予协助,周刊转述律师评论市府有导致受害者误认「团结力量大」云云,对承担团讼工作的消基会不公平。
▲宝茶室林负责人黎仿轩。(资料图/记者林敬旻摄)
面对外界质疑未提假扣押,台北市法务局指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522条,「假扣押」声请必须是本案的债权人,也就是本案被害人提出,在宝林事件中,北市府并非受害者,与基泰大直事故不同,基泰事故是因市府本身受有财产损害,可以第一时间以市府名义提出假扣押,倒塌受灾户部分则是提供补助,如其有委任律师提出假扣押,则市府补助费用。
北市法务局提及,但在宝林茶室案中,北市府非受损害者,家属部分第一时间市府透过社工提供律师咨询,如家属有委任律师提起假扣押需求,则市府将补助律师费用。
此外,法务局说明,本案发生时,市府就启动相关机制,提供受害者及其家属法律咨询、假扣押声请委任律师费用补助,由家属及律师评估,截至目前尚无收到家属个别提起假扣押的意愿,法务局先前也与财团法人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消基会同步确认,二会目前经评估无提出假扣押规划。
另外,关于重症患者质疑费用代垫一事,法务局回应,宝林茶室事件发生迄今,法务局、卫生局、社会局、社工及消基会、犯保协会同仁,皆尽力协助被害人与家属,汇整可用社会资源,维护市民权益;感谢媒体和所有人的监督与建议,但也呼吁,勿以片断资讯,抹煞市府及消基会、犯保协会同仁的辛劳与努力。
▼台北市法务局长连堂凯。(资料图/记者李毓康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