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用假護照19年 出國39次

王姓女子靠着杨姓女看护帮忙,成功骗过户政及外交部,不仅躲过追诉期,还爽出国39次。护照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

判决指出,王女二○○三年六月被检方发布通缉,王父担心爱女被关,见杨女年纪、外貌与女儿相仿,请杨女拿王女照片至户政事务所、外交部南部办公室成功申办身分证及护照。

王女取得「假身分」后冒名生活,直到二○二一年十月她徒刑执行时效消灭撤销通缉,隔年一月她到户政事务所将名字变更成杨女旧名,但在更新护照时,被外交部人员发觉照片有异,全案才曝光。

检警发现,杨女二○○三年帮王女申办假护照,十年后换发新护照,再委托旅行社代办护照,两次都未被外交部发现。

王女辩称全案都是父亲一手策画,她是直到二○一二年父亲过世前,才从父亲手中拿到假护照;杨女则称是配合王父要求,王女拿她护照出国她并不知情。

检警据出入境纪录,发现王女从二○一二至二○一六年间,拿着换过照片的「杨女」护照出国卅九次,短则当天归国,长则出国四、五天,均未被查出护照造假。

法院审理后,王女持「假护照」出国,依禁止出国处分而出国罪、冒名使用他人护照罪,各处七至八月有期徒刑,合并应执行三年;杨女依交付护照供冒名使用罪,处有期徒刑四月,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