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留「1步枪子弹」当纪念! 4个月义务役终于退伍却被起诉了

徐姓役男在退伍前一周,偷藏一颗步枪子弹想当作退伍礼物。图中人物与本文无关(意图资料照)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陆军一名役期4个月的徐姓士兵,在退伍前的部队打靶期间,将一颗步枪子弹放进口袋,想当作退伍的纪念品,没想到事后被部队发现,眼见躲不过安全检查,只好上前向长官承认。新竹地检署依侵占军用弹药罪嫌将他起诉。

据《自由时报》报导,检宪调查徐男为役期4个月的军事训练役,退伍前一周在营区靶场,趁着打靶训練时担任器材班,偷偷将一颗5.56公厘步枪子弹放口袋,想带回家当作退伍纪念。

事后,部队清点弹药时,发现少了一颗子弹,立即实施安全检查。徐姓男子知道自己逃不了,在连长陪同下到新竹宪兵队自首,表示愿意交出子弹并接受制裁检方依法将他提起公诉。

根据陸海空军刑法第64条规定,窃取或侵占军用武器或弹药者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图使自己或他人犯罪之用者,处以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即便情节轻微者,也需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