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4个月「剩8天退伍」还逃兵 257旅19岁义务役吐原因下场惨了

一名19岁陈姓军事训练役男只需服兵役4个月,且剩8天就要退伍,未料他竟逾假未归,后来经父亲晓以大义才回营区,也说出逃兵的原因嘉义地院依犯《陆海空军刑法》判2月徒刑,可易科罚金

判决指出,陈男陆军步兵第257旅某营某连的二等兵,其军事训练役期间自2019年4月30日起至8月19日;他于同年8月10日上午8时许自驻地休假离营后,原应隔天11日下午6时许返营销假

未料,陈男为逃避在外债主讨债,于预定当天下午6时仍未返营,逾假未归,期间藏匿在友人位于嘉义县六脚居所。经该军营于当天发布离营通报,并联络其父亲;经其父亲劝导后,于4天后、15日凌晨2时20分许,偕同其返回营区继续服役

法官认为,被告所为严重影响该管部队领导统御、官兵士气,显然缺乏法纪观念。(图/示意照)

记者陈俊宏综合报导

▼陈男差8天就退伍,未料竟逃兵。(图/示意照/翻摄国防部发言人脸书

被告于警询时供称,有10万元的欠款,因害怕债务人找上门讨债,所以才会逾假未归,当晚有到布袋港询问船班,想去澎湖工作,有想过要返营,不想让父亲担心。他在监察官调查时则说,如父亲未嘱托友人找寻下落的话,他会一直逃避,没想主动回营区,亦想坐船前往澎湖躲避。

法官认为,被告身为义务役军人肩负保家卫国重责,本应崇守法纪,对于部队请假规则及相关行政规定,自无不知之理;仅因己身在外欠债,即率尔离去职役,且于预定销假当天尚致电佯称欲返回军营,故意欺瞒,严重危及军纪

法官说,被告所为严重影响该管部队领导统御、官兵士气,显然缺乏法纪观念,本不宜轻纵;惟念其行为时年方19岁,年轻识浅,前无任何犯罪科刑纪录,且犯后坦承犯行,因此依《陆海空军刑法》离去职役罪判刑2月,可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