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卖女友项链卖了1万元,再用赃款为女友买化妆品,男子因盗窃罪被判刑
这是检察日报正义网报道的一个刑事案例:
2023年10月的一天,王某在女友宿舍的枕头下发现一条玫瑰金奢侈品项链。正为没钱而苦恼的王某“灵光乍现”:这条项链价值不菲,若把它卖了,岂不是正好缓一缓燃眉之急?
说干就干!王某趁女友不备,将项链收入囊中,并在和女友吃火锅时谎称肚子不舒服需要上洗手间,转头却跑去奢侈品回收店。
顺利销赃后的王某出手阔绰,爽快地付了饭钱,并给女友买了一套1699元的护肤品。
回到宿舍后,女友很快就发现项链不见了,心急如焚的她怀疑是室友偷的,几次想要报警。可心怀鬼胎的王某不断劝阻女友:“万一不是室友偷的,岂不是冤枉了好人?”
第二天,女友还是报了警,公安机关迅速上门勘验现场情况,并怀疑到了王某头上。民警检查了王某的手机转账记录,一笔来自奢侈品回收店的1万元转账记录赫然在列。随后,王某如实坦白了全部犯罪事实。
近日,经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刑法关于盗窃罪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五条 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