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弟弟和国中少女楼梯间爱抚!他分享好友讽「祝早日被绿」惨了

林男于住家大楼之楼梯间,撞见弟弟正伸手抚摸晓云胸部和下体后,竟趁机掏出手机拍摄全程。(示意图 / shutterstock)

高雄市一名国中少女晓云(化名)与男友在家楼梯间亲热时,遭男友哥哥林男撞见并全程偷拍;该画面被林的前女友转传至脸书通讯群组,还与其他2名友人互相传送「晓云很丑」、「祝他早日被绿」等嘲讽讯息。晓云得知自己惨遭偷拍还被外流,愤而报警处理。高雄地院审理,依违反本人意愿之少年被拍摄猥亵罪,判处林男3年10月徒刑。

判决指出,林男于住家大楼之楼梯间,撞见弟弟正伸手抚摸晓云胸部和下体后,竟趁机掏出手机,偷偷拍摄全程,其中共计拍下7张照片及影片档案。一名同校学姐、林男前女友从他手机内发现这些私密照片,不仅将画面外流,还与另2位姐妹在以「内有白痴」的群组,互传称「晓云很丑」、「祝他早日被绿」等简讯;晓云察觉私密照被外流,随即报警处理。

高雄地院审理,被告律师辩称林男患有轻度身心障碍,认知能力与一般人有落差,林男也称,由于晓云日常打扮偏向成熟,因此当时确实不知她未满18岁。另,林男的前女友作证称林男知情晓云为国一生,后有另一名证人A女也认为被告林男应知晓云年纪,因为林先前曾看过她和晓云身穿制服,制服上面一致绣有学号。

高雄地院审理,认为学姐与晓云互相认识,但却擅自使用林男手机并将偷拍画面流传至脸书群组,甚至为此将群组名字改为「内有白痴」,讯息中也发现「可怜」、「晓云很丑」、「祝他早日被绿」等讯息,可见晓云与学姐等人并无深厚友谊,反倒与林男来往密切,以此认定她们未有诬陷林男的动机。

法官审酌,林男虽确实领有轻度身心障碍证明,但其犯案时年仅18岁,兼衡拍摄之电子讯号数量、犯罪动机、手段、情节,最终依犯以违反本人意愿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摄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罪,判处3年10月徒刑,同时没收手机和偷拍档案。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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