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女友翘臀 男分手后1举动9万飞了

一名男子偷拍女友裸露屁股的画面,分手后传给朋友看,遭到法院判刑。(示意图/Shutterstock)

高雄一名赖姓男子与A女交往时,曾偷拍A女裸露臀部的影片,还将影片转传给朋友看,A女知情后气得报警控告赖男。桥头地院审结,依无故窃录他人身体隐私部位罪,判处赖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赖姓男子与A女曾为情侣关系,2020年间赖男与A女在租屋处发生性行为,过程中赖男未经A女同意,偷偷拿出手机在A女背后拍下A女裸露臀部的影片,还在两人分手后将影片传给另名友人B观览,经B转知A女,A女才气得控告赖男。

桥头地院审理时,赖男坦承偷拍,法官比对赖男及A女的说词,认定赖男罪行属实,法官指出,赖男无视他人隐私权,窃录A女的身体隐私部位,侵害A女隐私,导致A女身心严重受创,实在不该,但考量赖男认罪,无前科,尚未与A女达成和解等一切情状,依无故窃录他人身体隐私部位罪,判处赖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