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日脸书社团成员贴文助选 版主遭判50万元
最高行政法院外观。本报资料照片
曾参选里长的魏姓男子,也是脸书嘉义某社团唯一版主及管理员,2020年1月11日总统副总统及立委选举投票日凌晨2点多,他批准社团张姓成员上传分享,投票抢救彰化县立委候选人的贴文,中选会对魏裁罚50万元,他不服提行政诉讼,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驳回,他提上诉遭最高行政法院驳回确定。
魏是嘉义某后援会社团的版主及管理员,具有审查该社团成员贴文以决定发布与否之权限,但却在投票日批准社团张姓成员上传分享,内容含有「明天记得去投票抢救⑤萧景田」等文字,并使之发布在脸书社团。
中选会认为魏男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处分罚锾50万元,他不服提起诉愿,经行政院决定驳回,提起行政诉讼。
魏主张,当时选情正热,每天都有上百则贴文在在脸书社圑中待显示,所以他才利用脸书后台全部勾选之机制,让所有网友的贴文都显示在社圑中,他只是利用脸书机制使贴文得以显示而已。
魏说,脸书社团为地方性社圑,社圑成员应为嘉义地方人士,对于彰化县立法委员选举并无投票权,他对萧景田助选根本毫无作用,也无法预料会有网友在嘉义地方脸书社圑张贴毫无相关之彰化县立法委员选举贴文,他主观上无助选之故意,中选会应不予处罚。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都认为,魏男曾参选里长,并非对于选举活动毫无经验之人,实无不知于选举投票日当日不得从事助选活动之理,且本件亦无证据显示他有何不知法规所禁止于投票日从事助选活动之处,没有减轻或免除处罚之余地,驳回他的诉讼,裁罚50万元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