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韩粉脸书PO文指陈菊贪污500亿 遭判拘役50日定谳

▲曾呛女学生的女韩粉杨玉如,脸书PO文辱骂陈菊,遭判刑定谳 。(图/记者洪靖宜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女韩粉杨玉如,日前在脸书上PO文指新任监察院长陈菊涉嫌贪污500亿元,遭陈菊提出民刑事诉讼。刑事部分一审判决杨女拘役50日,案经上诉,高院二审仍认定杨女有罪,24日驳回上诉,仍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5万元,全案定谳。

杨女去年7月在高雄某家煎饼店痛骂女学生「去死」,遭媒体报导后,引发关注。而她在隔月初,就在自己的脸书上PO文「…陈水扁被关以后,没有资金来源竞选全都是靠新潮流和陈菊在高雄贪污和挪用公款去竞选,陈菊在高雄贪污至少500亿...蔡英文竞选经费5亿元是陈菊新潮流提供,在每个大学培养组织学生每年花5000万…。还有新闻界名嘴新潮流每年花2亿培养自己人,立委竞选每个人都得到800万竞选经费,议员每人得300万经费,都是陈菊贪污所得」「连支助太阳花去立法院闹事的钱也是陈菊挪用气爆案善款,关键人物赵○宝和吴○仁,此两人一个逃之夭夭,一个有蔡菊靠山守口如瓶。陈○扁是个人户贪污,蔡菊迈集体贪渎犯罪」之贴文。

陈菊不满,提出民刑事诉讼,刑事自诉案件部分,杨女否认犯案,辩称脸书的内容确实不是自己所写,只是转贴文章而已;而且自己未主动公开散布,是经记者公布于媒体,始造成这种状况。她又辩称贴文内容人物皆为公众人物,施政皆为可供公评事项,自己并无诽谤故意。

一审法院不采信,将她判拘役50日。杨女上诉第二审,高等法院审理后,仍认定杨女的行为确实对陈菊的人格造成社会负面评价,高院还认为,杨女未为查证,任意传述毁损陈菊名誉之事,显具诽谤恶意,不因其自称为家庭主妇,或在事后取得身心障碍证明而得以免除责任。最后高院认为杨女上诉无理由,应予驳回,维持拘役50日的刑度,得易科罚金5万元。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