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Eats仍可一家独大? 公平会:不会!依法处理

▲两大外送平台合并案,公平会否决。(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

文/中央社

UberEats与foodpanda两大外送平台结合案确定喊卡,不过foodpanda母公司Delivery Hero持续亏损,若选择退出台湾市场,UberEats仍可能一家独大。公平会主委李镁今天表示,如果UberEats滥用市场力量,公平法现行法规便可处理。

外界高度关注的UberEats与foodpanda两大外送平台结合案,公平会于12月25日做出决议,因两大外送平台结合后,市占率将突破9成,且UberEats不受竞争束缚,对市场造成的限制竞争疑虑远大于整体经济利益,也无法透过结合矫正措施确保维持竞争,因此禁止结合。

立法院经济、司法及法制两委员会联席会议今天审查公平会人事,朝野立委聚焦公平会对两大外送平台审议的细节及后续发展。

立委质疑,foodpanda母公司Delivery Hero持续亏损,如果决定退出台湾市场,UberEats仍会一家独大,公平会有无因应方式。

李镁表示,假设foodpanda退出市场,UberEats继续经营,且市场力量很大,可能达到独占地位,在此情况下,如果UberEats滥用其强大市场力量,公平法对限制竞争或是独占行为已有规范可处理。

不过李镁强调,foodpanda是否退出市场,属于事业自身经营考量,公平会无法揣测。

立委询问,如果UberEats成立另个品牌的外送平台,透过第三家公司并购foodpanda,如何因应。李镁表示,只要符合公平法规定的结合门槛,就须透过结合原则审查处理。

也有立委关切,公平会12月初才决定延长外送平台审议期限,延至至114年3月21日,但12月底又火速做出决议,背后考量为何。

李镁说「当延则延,当决则决」,当事人到公平会陈述意见是必要程序,此案业者至公平会陈述意见的时间点是12月17日,离原本期限12月19日只剩2天,要做决定太仓促,因此延长期限,但委员听过陈述内容后,共识度相当高,「当决则决」,因而月底就做出决议。

李镁补充,公平会7位委员中,有6位委员赞成,1位委员不是全然反对,只是希望审议内容分析论述更完整。

另外,有立委询问公平会如何看待数位平台高度市场集中化的议题,李镁坦言,在网路效应之下,大者恒大是个问题,不过在公平法当中,事业滥用强大市场力量,已有法令可规范。

立委追问,公平会法令看起来不够用,因为数位垄断效果大于实体经济,以美日欧盟为例,都曾对Google进行垄断调查,台湾会不会做此动作。李镁说,有大型数位平台是事实,她认为现行法规够用,因为公平法就是处理市场竞争,没有把数位市场排除在外,但数位经济平台产生的问题,包含执法如何精进等,是可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