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工会大不易? 劳动部强调依法处理

「台湾汽车货运仓储业产业工会」今(29日)上午至劳动部陈情,劳动部回应表示,以往曾有个案雇主试图以其优势管理权,阻止劳工筹组工会,而被劳动部不当劳动行为裁决委员会认定违法,并给予连续处罚。

劳动部强调,劳工筹组工会及加入工会当为重要的劳动权之一,《工会法》均有明文保障,换言之,劳工如欲筹组或加入工会,雇主应尊重其意愿,任何不当干涉,禁止的管理行为(例如:隔离约谈,不确定的报复或惩处等)造成劳工怯于行使法律所赋予的团结权,都可能涉及违反《工会法》中不当劳动行为的规定

劳动部呼吁,事业单位应尊重劳工团结权的行使,不得以任何管理上的理由介入个别劳工之选择与自由意愿,保持中立,一旦经劳动部不当劳动行为裁决委员会认定有不当介入之违法行为,将会依法进行处罚15万元。 有关要求加强汽车货运暨仓储业之劳动条件检查,因汽车货运暨仓储业涉及公共安全,劳动部每年均规划办理劳动条件专案检查,另透过跨部会协商机制,每年例行与交通部公路总局合作办理「常态性汽车货运三业联合稽查」。

此外,劳动部亦已将「运输及仓储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责请各地方政府于规划一般检查时优先选列,加强检查之密度强度,如查有违法均依法处理。如驾驶有权益受损情形,亦可拨打本部「1955」专线,劳动部将于受理后第一时间责请各地方政府派员实施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