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谈判办公室20日正式挂牌 持续推动新南向跟TPP
行政院经贸谈判办公室20日正式开始运作,政院表示,未来办公室有四点目标,并在原现有人员基础下,另规划增加负责产业及食品安全等议题的谈判代表,强化谈判能量。初期的工作,除持续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服务贸易协定」及「环境商品协定」外,将以推动新南向政策及继续做好加入「跨太平洋伙伴协定」准备工作为重心。
政院表示,未来经贸谈判办公室的目标有4;一、推动多边及双边经贸谈判,参与区域经济整合;二、结合政府及民间力量,推动国际经贸合作,重启经贸外交动能;三、以谈判及国际合作带动经贸法治现代化及经济体质调整。
人员组成方面,总谈判代表由政务委员邓振中兼任,另设副总谈判代表,由外交部次长侯清山及经济部次长王美花兼任,另一位将由行政院长林全指派适当人员兼任;资深谈判代表若干名,视需要指定相关部会司处局长级人员兼任;另设谈判代表或助理谈判代表。经由副总谈判代表,谈判办公室可与外交部、经济部等部会就相关工作密切合作;透过资深谈判代表,亦可直接与各部会联系合作。
行政院进一步表示,关于谈判办公室成立初期的工作,除持续参与「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进行中的「服务贸易协定」(Trade in Services Agreement, TiSA)及「环境商品协定」(Environmental Goods Agreement, EGA)两项谈判外,将以推动新南向政策及继续做好加入「跨太平洋伙伴协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 TPP)的准备工作为重心。
有关新南向政策,谈判办公室将配合各部会尽速盘点现有资源及完成细部工作计划;与地方政府商议推动执行重点及方式,逐步建构中央与地方协调机制;了解新南向政策重点国家的需求及意愿;针对新南向政策各目标国研拟全面的推动方案;与目标国建立对话管道,争取双方尽速确定合作内容,配合相关部会据以执行。
至于参与TPP的准备工作,谈判办公室将协调相关部会办理进行中的相关工作,包括与相关部会协调、持续调整与协定有落差的法规、并继续向其他成员国表达我国加入TPP意愿等。另外,也将尽速完成研议我国与其他国家洽签经贸协议的监督条例,送请立法院审议,做为我国加入TPP谈判过程与相关工商团体、公民社团广泛沟通的遵循依据,展现我国参与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