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人寿抗议工会立场偏颇 强调优离案 一切依法办理 

南山人寿总部。(图/记者李蕙璇摄)

记者李蕙璇台北报导

南山人寿今天(15日)傍晚就企业工会提出的4点质疑加以反驳,主张因应业务性质变更及调整薪水,也会征求员工同意,并无违法,而且提出的优离优退方案优于《劳基法》,认为工会说明立场偏颇误导大众

南山人寿表示,关于工会指控收费员转任新职后,将会使薪资折半,是严重违反《劳基法》的说法,严重误导事实

南山人寿是依《劳基法》第11条第4款,因应业务性质变更,对从事收费工作人员进行人力调整,盘点适当职缺并安排为期6个月之训练计划,以协助该批员工成功转任其他职务

转型后之职务内容,与原任职务有所差异,故基于企业经营需要,届时薪资将视转任后职务内容及个人职能进行调整,公司已事前与员工进行沟通,转职后亦会取得员工书面同意。

另就不愿接受转型专案者,亦提供优于法令之优退/优离方案供员工选择,尽力保障员工之权益,并无违反《劳基法》第10-1条第2项情事

初期也对这些同仁制定较具弹性的工作考核标准,希望尽量降低转职的压力,使其顺利再创职涯舞台,受训期间薪资条件不变,未来也会持续强化员工在科技数位化下的工作技能提升与栽培

至于部分选择不参与「收费员核心能力转型计划」的收费同仁,南山人寿亦制定优于法令规定之优退或优离方案,其中亦包含年终奖金

南山人寿强调,自民国100年起协助收费员转型为服务专员,75%以上仍执行收费工作并赋予保护关怀等到府收费时的附加服务,同时因应科技趋势及多元缴费管道持续推广自动转帐。截至106年11月止,收费员人数由100年的283人转型及离退后,目前执行收费工作人员共134人,其中从事75%收费职务的服务专员共122人、全职收费员为12人。

目前为收费员管道保单件数,仅占本公司有效保单数约1.55%。服务专员工作比重中,绝大部分仍属收费工作范畴,只是于收费当下,同步进行非常态个案性服务工作,所占工作量甚低,并本就有其他人力处理,派员收费件已减少五分之四,需求已大幅下降,因而决定自107年3月1日起取消派员收费管道。

并非如工会所指控取消收费员制度无正当性

关于保户权益与个资的部分,客户透过服务业务员收取现金保费,无泄漏保户个资问题

因应数位化时代,大部分保户使用自动转帐、便利商店邮局划拨等方式缴费,倘有保户透过业务员收取以现金3,000~50,000缴交保险费,依目前作业业务员可个案提出申请后收取保费;客户缴交超过50,000元以上现金保费,无透过业务员代收。

106/12~107/2期间如原收费员管道保户透过业务员收取以现金3,000~50,000缴交保险费,系以专案申请方式,取代逐一保单申请,其他收取现金同现行作业。

保户服务与权益并不因此受到影响,而由业务员收费方式因为个案申请,因此并不会产生工会所提会泄漏保户个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