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业务员被追究1800万责任 南山人寿工会:发动抗议

南山人寿企业工会理事长严庆龙(左)。(图/记者李蕙璇摄)

记者李蕙璇台北报导

南山人寿一名离职业务员因遭保户申诉未亲视签名而遭索退保费1800万元,南山人寿企业工会对此表示,亲视「保险人签名」是为防道德风险而设,不应该是用来让保户随时自首解除契约之用。由于该保单已履约多年,要保人是否有诈欺之嫌?而南山人寿竟然接受保户主张返还保费,并把损失挂上业务员头上追讨,呼吁业务员应站出来抗议,再来行使法律上追求公道

详细新闻请看《保户非亲签索退1800万元 南山人寿:已归还全部保费》。

南山人寿则表示经调查了解,业务员于招揽过程中确实有瑕疵,每年保户所收到之金额为业务员自保户的保单中所赎回之金额,且业务员曾从自己帐户汇款予保户。基于这些原因公司同意将保单自始契撤,退还保户所缴保费,以保障保户之权益。对于业务员招揽作业,将依业务员管理规则规定予以处理,并且向业务员求偿。

工会理事长严庆龙说,要保人依「保险利益原则」经南山人寿(保险人)同意而成立保险契约。契约成立多年,保户有赎回基金及变更契约签名的事实,且保单履约已10年。

如今保户主张订约之时,被保险人签名部份非其女儿本人签名。那么,要保人主张不是「被保险人亲自签名」要求解约,是不是涉及诈欺呢?

而南山人寿则欲依业务员管理规则,先告知业务员要惩处,最重可能撤销登录并向业务员追究损失。

只是业务员长期面对类似状况时,多是被要求赔钱和解与接受惩处的结果

但本案可思考以下几点。

问题1:业务员未亲视被保险人签名,应是用业务员管理规则惩处行政责任,但要保书上的签名既非业务员代签,也非被保险人亲签的话,那到底是谁伪造这个签名呢?在责任未厘清前,业务员何来赔款责任。

问题2:保户未亲签或代签因而造成保单为无效契约,是否有违造文书之嫌?

问题3:保户有契约变更及基金赎回签名,保险公司皆同意却私下放任地区主管及承辨人员未查,是否有业务过失。

问题4:如果业务员与保险公司是雇佣合约(含内勤人员),是不是就是由雇主要负赔偿责任(业务员只是依保险公司工作管理规则和教育训练,执行工作)。

问题5:如果业务员和保险公司是承揽合约,当业务员与保户有纠纷时,应经过法院判决两造对错和赔偿金额。

南山企业工会表示,重点是现在的保险业务员合约的不明确,造成契约在认定责任归属长期只有资方决定。

由于被申诉的业务员为工会会员,工会将会协助该业务员争取合理的自身权益,也建议金管会尽速协助业务员与保险公司订定明确责任归属的聘雇合约,了解业务员长期生活在不公平不对等的工作条件契约书的窘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