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核定新隆社区为海砂屋遭监院纠正 北市府强调一切依法办理
台北市新隆社区被鉴定是海砂屋,昨启动都更签约仪式,但现场却有住户抗议分配比不公,怒轰建商与主委欺骗。(本报资料照)
监察院调查发现,新隆社区与大孝大楼持分共有同一笔土地,共同领有同一张使用执照,台北市政府却核准大孝大楼单独拆除重建,又违法受理审查核定新隆社区为海砂屋,并限期住户停止使用、自行拆除,严重影响所有权人财产权益,为此纠正北市府;台北市建管处今(18)日回应,相关海砂屋认定、公告、限期使用及拆除等程序均依法办理。
台北市政府透过台北市建管处发新闻稿回应,监察院纠正大孝大楼未依《建筑法》应检附之权利证明文件办理即核发建筑执照乙案,因大孝大楼先于2008年间由专业机构鉴定为海砂屋并向本处申请建照,由于海砂屋改建有其急迫性,台北市政府为维公共安全,参照「331震灾受损建物之案例以分管协议书」替代土地权利证明文件核发建造执照。
台北市政府指出,监察院新闻稿称北市府未依《台北市高氯离子混凝土建筑物善后处理自治条例》规定由区分所有权人提出办理,涉有违反规定,经查新隆社区是透过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决议办理鉴定,其区分所有权人数及区分所有权比例,均已超过《自治条例》所规定的「二户及所有权比例1/10」,并无违背或影响区分所有权人权益,本案相关海砂屋认定、公告、限期使用及拆除等程序均依法办理。
台北市政府强调,后续全案待收到监察院纠正案后,市府当依规定检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