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桶储存场将复工 居民抗议

彰化市莿桐里彰水路207巷正在兴建的瓦斯钢瓶储存场工地前,11日聚集近百乡亲到场,高举「守护家园、抗争到底」等白布条抗议。(吴建辉摄)

彰化瓦斯业者顺彰2017年申请在彰化市莿桐里兴建液化石油气容量储存设施,来发居民抗议,县府依申请项目不符为由勒令停工,业者不服提告,近日最高行政法院裁定业者胜诉,复工消息传出后,当地居民11日再度前往抗议,要求迁移。业者表示,设场经合法申请,诉讼也胜诉,会与居民沟通。

当地居民说,业者要盖液化石油气容量储存室兼作转运站,届时会有近500桶瓦斯罐存放在此,整个厂区四周都是居民,就像在社区盖1座不定时炸弹一样,业者蛮横投资,县府、消防局说法也难让民众信服,坚决反对、要求迁厂。

县议员杨子贤提出,该厂设置位置就不对,巷道入口狭窄,会经2个夹角90度的转弯,若发生重大灾变,消防车根本进不来,瓦斯场火警跟一般民宅火警差很大,希望县府好好面对民众疑问。

县府表示,业者2017年4月申请建照,同年10月遭民众抗议,当时县府会勘结果认部分与原核准项目不符,勒令业者停工并补正程序,不过业者提起行政诉讼,去年9月最高行政法院裁定县府未依正当程序,判县府败诉。

县府解释,消防救灾依内政部营建署《划设消防车辆救灾活动空间指导原则》等规定,救助5层以下建筑物消防车辆通行的道路,要保持3.5公尺以上净宽,6层以上要保持4公尺,经查该路段最窄处宽度为4.2公尺及4.9公尺,包括防爆墙等安全距离都符合规定。

县府强调,业者依法申请兴建,吁业者负起社会责任,出面与居民沟通。业者则表示,该场只是储存并无装罐,也依法设防爆墙、储放数量也依规定,公司旗下其他乡镇的储气场设立多年,相当安全,会持续与居民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