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挂软件删差评——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甚至涉嫌违法犯罪
“这家店没吃过,不知道味道怎么样,先看看评论吧……”
这是不是你点外卖时的常规操作?
然而,有人却从中嗅到了“商机”——
【案情简介】
去年年底,某外卖平台发现扬州本地后台中的客户评论数据存在异常,有恶意更改“差评”的嫌疑。众所周知,外卖平台为了保护客户隐私,会对客户个人信息做虚拟化处理并加以隐藏,这样一来,商家与客户之间无法联系,这也是为了保证市场正常秩序的一种手段。然而,该外卖平台的客户评论数据被人纂改,该平台怀疑有非法软件入侵,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调查后发现,一团伙利用非法外挂软件获取差评买家数据,包括买家虚拟的电话号码及相关联系方式,并与客户进行联系,通过沟通赔偿等方式,请客户对相关差评进行删除。经过排查,警方很快将文某、蒙某等嫌疑人陆续抓捕归案,并在其电脑中发现了一款名为“XX云外卖助手”的软件。面对警方的讯问,文某等人交代了作案经过。
原来,文某在2020年开火锅店时,为保证店铺在外卖平台的高评分,自行编写了可以查差评的软件“XX云外卖助手”,并利用该软件获取买家电话号码等信息,再通过联系买家沟通赔偿等方式,请买家删除差评信息。在尝到甜头后,文某从中嗅到了“商机”,试图通过自己开发的这款外挂软件牟取更多利益,遂通过出售该外挂软件或帮助查询差评买家订单信息,牟取不法利益。蒙某等人亦利用外卖商家急于引流、争取好评、提升销量的心理,定向推荐有偿删差评等非法业务,从中牟取暴利。
【法院审理】
广陵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至2022年间,文某以营利为目的,在未经授权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编写制作外挂软件,获取并查询外卖商家的差评买家订单数据,并对外出售获取非法利益,违法所得4.5万元。蒙某等人利用非法外挂软件获取差评买家订单数据,开展有偿删除差评业务,违法所得15万元。禤某等人对外出售该外挂软件,违法所得2.9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文某、禤某、陆某、陶某提供专门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其行为均已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其中被告人文某、禤某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陶某、陆某情节严重。被告人蒙某采用技术手段,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最终,法院以文某等人犯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蒙某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分别判处三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
网购评价可以客观反映互联网销售者销售产品质量情况,对其他消费者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也是商家软实力的重要评价指标。人为改变评价情况、掩盖商品既往瑕疵情况,会严重误导消费者,也助长了商家不正当竞争的歪风邪气。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尽管商家希望通过改善评价来提升形象,但合法合规的操作界限不能逾越,任何经营行为都应当遵从最基本的经济市场秩序,诚信经营,方能行稳致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