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安小雞假直播判刑2年 律師揭「台柬最大差別」:東南亞處理犯罪不手軟

直播主「晚安小鸡」、「阿闹」涉嫌在柬埔寨自导自演拍摄影片,被柬埔寨警方逮捕,因违反煽动制造社会动乱罪,判处2年、每人罚款400万元柬币。图/取自「General Commissariat of National Police」脸书粉专

直播主「晚安小鸡」到柬埔寨诈骗园区直播,声称遭到突袭绑架,当地警方证实晚安小鸡散布不实讯息,犯下煽动制造社会动乱罪,判处2年有期徒刑。律师陈君玮说,东南亚国家处理犯罪不手软,几天内就可判决,晚安小鸡选择到柬埔寨犯罪,真是开了一个大玩笑。

律师陈君玮在脸书粉丝团贴文,晚安小鸡直播造假,在台湾触犯的法律为一、刑法151条恐吓公众罪,最重2年徒刑以加害生命、身体、财产之事恐吓公众,致生危害于公安者,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社会秩序维护法第63条第1项第5款,假消息犯罪,最重处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币3万元以下罚锾,「散布谣言,足以影响公共之安宁者」。

在台柬犯相同的罪,处罚结果大概差不多,都可以判到2年。只是台湾一般来说,不会判到最高2年,而且如果他愿意承认犯罪,是有机会缓刑,不用关。

不过台柬两地最大差别是,柬埔寨可以几天内就出现判决,且知道判几年,这在台湾是完全无法想像的。在台湾,刑事犯罪,需要经过检察官起诉,接着法院开庭审理,最快大概也要2个月才知道结果,不太可能几天内就有了判决。

台湾司法会给予当事人辩论、请律师的机会,纵然他们「看起来」好像犯罪明确,但是基于「无罪推定」,还是要走完全部程序才可以。

更何况柬埔寨与台湾没有邦交,司法互助情形也不见得很频繁,要在当地找到懂中文,懂柬文的律师,也是一个难题啊!

所以只能说晚安小鸡选择在柬埔寨犯罪,真的是开了一个大玩笑,东南亚在处理犯罪,都是不手软的!

网红晚安小鸡赴柬埔寨直播自称在诈骗园区,被质疑自导自演,柬国警方以涉嫌散布不实讯息侦办,今下午开记者会说明。记者李奕昕/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