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引渡聆讯最快1月开始 律师团提「双重犯罪分开处理」

律师团透露,孟晚舟案有望在2021年前审结。(图/路透社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加拿大卑诗省(British Columbia)最高法院6日开庭,针对孟晚舟正式引渡聆讯的时间表及其中的技术问题;控辩双方预计最快能在2020年1月开始引渡聆讯,并在同年10月到11月审结。孟晚舟未出席此次开庭,而由华为代表在退庭后发声明重申,孟晚舟的行为在加国并没有触法

孟晚舟律师团表示,引渡聆讯最快可在2020年1月20日进行,并可能在孟晚舟被捕的2年内审结案件,同时强调美国对孟晚舟提出的「欺诈指控」,在加拿大境内并不算犯罪行为。律师团进一步表示,将会在2020年2月,针对「双重犯罪」向法院提交陈述

此案检察官认为,把引渡程序和双重犯罪分开处理根本是浪费法庭资源,过去加拿大司法史上也没有先例;检察官质疑,孟晚舟律师团可在引渡程序进行期间,提交有无双重犯罪的证据,而不是利用手段拖慢案件进展

▲孟晚舟未出席此次开庭。(图/路透社)

法官表示,接受律师团安排,但不能以双重犯罪问题拖延审讯。根据加拿大《引渡法》及美加两国引渡协议,引渡人涉嫌的罪行需同时被两国认定为犯罪行为,即双重犯罪,才会符合引渡条件

华为副总裁豪斯(Benjamin Howes)发声明指出,美国队孟晚舟的指控是基于「违反美国对伊朗制裁」,但加拿大并没有进行相关制裁,因此在加拿大境内不算犯罪,应该马上释放孟晚舟。豪斯表示,美国提交的证据不足且毫无根据,而且孟晚舟没有诈欺银行,对伊朗进行不合法业务来往。声明另指出2点,第一,加拿大执法人员于2018年12月1日逮捕孟晚舟的过程中违反人权;第二,孟晚舟律师团怀疑,华为被针对仅是因为美国总统川普,出于政治经济上的考量,而非因为法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