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双重犯罪」标准!华为:立刻停止引渡孟晚舟

孟晚舟2018年12月在温哥华遭逮捕。(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记者张方瑀/综合报导

中国华为技术有限公司(Huawei Technologies Co., Ltd.)发言人20日表示,律师已经向加拿大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立刻停止引渡华为财务长孟晚舟,原因是孟晚舟案并不符合引渡条件,加拿大和美国伊朗制裁条件不同,因此孟晚舟在加拿大并不构成犯罪,不是「双重犯罪」因此不符合引渡条件。

华为发言人豪斯(Benjamin Howes)透过电子邮件表示,他们认为孟晚舟案不符合加拿大的双重犯罪标准,因为该国的引渡条件是,嫌犯的行为必须在两地都构成犯罪。豪斯强调,加拿大与美国对于伊朗的制裁条件不同,所以代表着孟晚舟并未违反加国法律,当然也不构成犯罪。

不过,温哥华引渡律师布廷(Gary Botting)表示,或许华为律师团有充分理由,但现在还为时过早,「他们有点操之过急,因为整个引渡听证会概念,就是要确定是否存在双重犯罪,法官一定会要他们等。」另外也有消息指出,美方正在将华为规避伊朗制裁的行为,定义银行诈欺,如此一来就符合加拿大的犯罪条件。

孟晚舟的引渡听证会预计在2020年1月20日举行。而今年9月加拿大卑诗省法院的听证会中,孟晚舟的辩护律师向法官指出,加拿大边境人员扣留孟晚舟时,违反了当事人权利,并要求提出更多被捕及羁留时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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