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華卡拉ok店驚見青少年坐檯色情伴唱 老闆2人起訴
台北市万华区一家卡拉ok店老板李男、杨女,涉雇用15岁少女「酪梨」14岁少女「乔乔」坐台陪酒与色情伴唱,让客人肢体碰触、搂抱亲吻,2人甚至不定时要求保护费、槟榔钱苛扣少女应得的小费。台北地检署侦结依违反儿少性剥削、人口贩运防制条例起诉2人。
起诉指出,48岁李姓男子和同居杨姓女友,去年12月在万华经营一家卡拉ok店,挂小吃店营业牌,实际上经营有女陪侍特种消费,雇用20名小姐,其中还有2名少女;今年5月至7月间,为了招揽生意涉利用15岁绰号「酪梨」的少女、14岁少女「乔乔」,实行容留,媒介少女坐台陪酒,还涉及色情伴唱,李男还提供少女位在新北市板桥区的分租套房。
杨女负责面试坐台小姐,教小姐应对客人,也计算坐台费和每月业绩核发小姐的奖金,为此场所实际负责人;李男则负责帐务,包含开酒单,结算客人酒钱和人头费及少爷费用,每名客人人头费3百元、包厢费约1千元。
万华警方今年6月6日扩大临检查获「酪梨」从包厢走出来,「酪梨」第一时间称和朋友一起来唱歌,但李男根本没查验身分就让她进入包厢,随后查出「酪梨」是桃园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协寻中的少女,住在李男提供的分租套房,且同住的「乔乔」也在店内陪酒。
检警查出,李男命「酪梨」到万华陪酒,还要求她性交易和试车,幸好「酪梨」果断拒绝性交部分,从今年4月至6月间坐台陪酒,而少女「乔乔」则是从今年3月至7月间在店内坐台陪酒。
检方查出,2名少女每陪坐1台2百元,客人随性给数百元不等小费,工作内容是陪唱歌、喝酒、玩游戏,涉及的色情行为包含客人的肢体碰触,及搂抱亲吻等,李男、杨女以此方式吸引男客消费,提升店内营利。
检方指出,李男、杨女涉利用少女心智尚未成熟,使她们从事劳动与报酬显不相当工作,不定时要求另外交付槟榔钱、加油钱、保护费或赠送戒指等名目,金额从数百元至上千元,以此苛扣应得的台费与小费。
李男、杨女到案认罪坦承犯行,2人手机line群组「姊妹群」的对话证实雇用少女坐台陪酒,检察官认定,2人涉犯共同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意图营利,容留、媒介使少年坐台陪酒与涉及色情伴唱行为罪嫌」,及违法人口贩运防制法「意图营利,利用未满18岁之人,使之从事劳力与报酬显不相当工作」,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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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华警分局今年6月扩检,发现15岁少女坐台陪酒,台北地检署依违反儿少性剥削等罪嫌起诉卡拉ok店经营者李男、杨女。示意图/报系资料照
万华警分局今年6月扩检,发现15岁少女坐台陪酒,台北地检署依违反儿少性剥削等罪嫌起诉卡拉ok店经营者李男、杨女。示意图/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