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财务造假追责体系
财务造假是资本市场的一大顽疾。为了进一步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今年4月底新修订的沪深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被行政处罚但未达重大违法退市标准的,将被实施ST。目前已有7家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被实施ST风险提示。上市公司一旦财务造假金额达到退市标准,将面临退市风险。
长期以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现象不断,一个重要原因是惩戒太轻。通过在财务报表上动手脚,就能让公司重要的财务数据“大幅上升”或者“大幅下降”,进而影响操控股价波动,轻易获取利益。如果没有与之相当的惩戒,尝到甜头的造假者势必会肆无忌惮,打击财务造假必须让造假者有痛感。
当前,证券监管部门不断强化对财务造假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追责体系。监管部门通过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制裁等手段,不断提高违法成本。在处理财务造假案件中,监管部门在依法严厉打击“关键少数”的同时,也不放过在财务造假中起较大作用的一般财务人员。今年更是出台了退市新规,从制度层面为上市公司立规矩,将财务造假严重者清理出市场。
惩戒财务造假还需要重视投资者保护,不能造假者违法却让投资者承担损失。应更大力度落实投资者赔偿救济,简化诉讼程序、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赔偿效率,避免让中小投资者为违法违规者买单。
同时,需要高度重视涉及退市的投资者保护工作,坚持对造假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一追到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市公司退市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对退市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仍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要大力支持投资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别是通过诉讼、代位诉讼等方式,起诉违法违规的退市公司和风险警示公司。根据现有规定,涉及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退市的,投资者可通过先行赔付、共同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上市公司诚信的支撑。上市公司是各行各业的领跑者和排头兵,更应肩负起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使命,树立回报投资者的经营理念,增强履职尽责水平,强化主业发展,着力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坚决杜绝财务造假行为,莫要辜负投资者的信任。(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彭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