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爸代表签字不算数 王大陆3千万赎身约作废 

▲王大陆说明记者会。(图/记者黄克翔摄)

记者林映妤台北报导

王大陆委托律师提告群星瑞智,要确定双方合约关系不存在,王6日下午召开记者会,表示之前王爸北京柴智屏签约,合约上显示柴要求王支付3千万台币、限制转约对象、按原履约方式、多拍柴智屏担任出品人的3部片以及每部只付1百万人民币为上限,虽王爸签约但非王大陆本人,所以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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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陆律师胡原龙表示王爸(王台庆)前往北京签约以为3千万就能为儿「赎身」,但签下后王根本不同意柴开出的条件,且合约上明确写出「王大陆为合约当事人,若王大陆不同意与本次和解条件即不生效」所以该合约形同作废。

▲王爸跟柴智屏共同签约,但无王大陆的同意所以形同作废。(图/记者黄克翔摄)

然而柴方面紧咬这点,早上发出声明认为只是王大陆一时任性,且王爸签字同意又被推翻,群星瑞智又得知被告「相当震惊」,更表示「公司未有任何对艺人违约事宜,且合约是双方签订,绝不是单方面可以解除」但胡原龙今则表示根据民法549条演艺契约就是委任契约,只要一方想解约就可解约,17 日群星瑞智收受存证信函附带律师函后,王大陆就是自由身。

▲胡原龙寄出存证信函。(图/记者黄克翔摄)

柴方面曾说那要解约需要王大陆再提新的条件,但胡原龙也爆柴智屏方面根本不愿再协商,本要约出来谈但柴智屏繁忙,委任律师这个唯一窗口电话,但讲了50分钟没结果,甚至表态:「如果要参酌法院看法那我们就谈到这里就好。」并表示之后有进度会再联络,但自12月9日后就音讯全无,状况才会僵在这。

外传王大陆有可能签给中国华谊兄弟也可能是王爸安排,但王大陆不同意,要自创门户并不再将经纪约签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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