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报社评》吴峥是在急什么?
社评
民进党新闻舆情部主任兼发言人吴峥,日前「起底」民众党不分区立委排名第15的李贞秀为陆配,具有大陆国籍,不符合《国籍法》的要求,不能担任包括立委在内的公职。依据民众党不分区立委轮替制,距离李贞秀接任立委还有一年多的时间,吴峥现在就发动攻势,未免太操之过急,不免令人联想是否有其他动机?
陆配没有双重国籍问题
民众党8席立委均为不分区产生,按照民众党内规,不分区立委2年轮替,首任排名1到8,排名9到16将于2026年替补,李贞秀排名第15,届时将宣誓就任。就算民众党贯彻执行轮替制,距离李贞秀上任还有一年多时间,吴峥现在就「起底」李贞秀的陆配身分,应有其他考虑。
第一个可能,是检廉查不到民众党主席柯文哲确切不当金流,「久攻不下」只好另辟蹊径,从李贞秀陆配身分切入,看看能否转移话题,制造不利民众党的新争议。
表面来看,吴峥是从「双重国籍」角度出发,反对李贞秀出任公职。陆委会主委邱垂正随即附和,称出任公职必须放弃其他国家国籍,「不管这个国家是否被中华民国承认」,言下之意,只要具有陆籍,就没有资格出任公职。但骨子里,民进党真正的理由是「反中」,吴峥认为李贞秀进入立法院后「恐有国安风险」,黑熊学院金主曹兴诚也认为,李贞秀有「国家认同不清」的问题,没有资格担任立委。
另一个可能,是赖政府有意藉这个议题打破两岸关系的现状,透过虚化宪法增修条文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实质规范,实践总统赖清德的「新两国论」。
赖清德上任后将两岸关系定位为「互不隶属的两国」,强化中华民国认同的同时,更回避不了《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对两岸关系的定位,两岸同属一中是无法否认的宪政法理,也才会有陆委会的存在。
在此法理前提下,两岸人民互相往来、居住、入籍,不会有所谓的双重国籍问题。一般外籍配偶的身分取得是依据《国籍法》申请归化,依规定须放弃原有国籍,大陆人民申请归化台湾则依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并不需要,也没有放弃原有国籍的问题。
两岸关系条例是特别法
既然《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是《国籍法》之外的特别法,陆配等大陆民众在台湾取得参政权的程序,应根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而非《国籍法》。按《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21条,陆籍人士设籍中华民国后,须满10年才能登记参选公职。
而根据《大法官释字第618号》裁判要旨,公务人员经国家任用后,即与国家发生公法上职务关系及忠诚义务,其职务之行使,涉及国家之公权力,应积极考量国家整体利益;以「须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满10年」作为担任公务人员之要件,就是考量原设籍大陆地区人民对自由民主宪政体制认识之差异,及融入台湾社会需经过适应期间。
可见当初在订定参选规范时,已经把吴峥或是曹兴诚等人担忧的问题考虑了进来;陆委会于2023年11月〈关于大陆配偶参选及担任公职相关规定之说明〉的公开新闻稿中指出,「基于平等原则」,包括陆籍人士等新住民取得中华民国国民身分后,即与国人同享权利保障亦承担相同法律义务;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能以政治因素主张排除法律之适用。如此看来,如果李贞秀于2026年递补上任担任民众党不分区立委,根本没有问题。
事实上,陆配出任公职早有先例,2021年8月史雪燕递补担任南投县议员,黄泽双在2018年九合一选举以无党籍的身分胜选,成为台北市首位陆配里长。李贞秀有权利参政,担任民众党不分区立委,于法有据。如果赖政府企图制造争议,借机改变中华民国宪法现状,彻底实现两国论目标,将制造台海动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