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未取货遭停权 她冒名下单又放卖家鸟下场惨了

台中邱姓女子多次网购未依约取货,遭卖家停权,她为求便利竟冒名下单,遭判刑6月。(林欣仪摄)

网购超夯,但如果下单后没取货,可能要小心遭到停权。台中市邱姓女子就因多次网购服事后却未取货,遭卖家停权,她为贪求便利,竟假冒江姓、孔姓女子的名义下单,之后仍再度未取货,卖家发现后报警处理,台中地院依伪造文书罪判邱女6月刑期,易科罚金得罚18万元。

判决指出,邱姓女子经常透过网路,向登录在新北市的「I-STYLE 」购买货品,却因经常未取货,遭卖家取消订货资格,她却未思及自己所犯错误,只为贪求便利,竟在未取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分别利用孔姓、邱姓、江姓等4人名义下单购物。

检警查出,邱女从2012年开始,陆续利用孔女等4人的名义,多次下单网购,截至2015年,冒名下单的次数总计多达30多次,且每次寄货地点都填写同一间超商取货,无奈的是,邱女恶习不改,仍多次订购后未取货,遭被害者发现并报警。

法官认为,邱女未经对方同意,迳行以孔姓女子等人名义下订衣物,且之后又未依约领或,明显损害孔女等人及卖家权益,考量她事后坦承犯行且与被害人调解,但至今仍未赔偿被害人损失,审酌其犯后态度,依伪造文书罪判处6月刑期,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