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真爱声称要送房、送钱 结局这样收场
刑事局提醒爱情诈骗现在出现专骗帐户的犯罪手法。(资料照片)
高雄市一名林姓女子,7月在脸书认识一名网友「黄少源」,双方加LINE聊天,并从8月起以结婚为前提交往。
黄男提议要买房子登记在林女的名下,叫林女与名称为「王东」的房仲业务互加好友,由王协助处理资金转帐,「王东」以「房子买卖要刷流水,1个帐户没办法刷这么多」为由,要求林女把名下网路银行绑定4个约定帐号并告知他网路银行帐号密码。林女心花怒放不疑有他照指示操作,直至9月中旬发现帐户被当作诈团的人头帐户、遭到警示后才惊觉被骗。
基隆另名王姓男子,上月在网路上认识网友「陈雯菲」,两人并加LINE相谈甚欢,陈女自称是在国外的红酒进出口贸易商,因返台无法携带太多现金入境,提议先汇5万元美金给王男,待返国后再向王男取回。
陈女表示,只是外币汇款问题要王男加「金管会黄天牧专员」的LINE请他协助处理,该专员指示王男为完成海外汇款程序,要先寄出提款卡1张并告知密码,王男照指示做后也被利用变成人头帐户。
刑事局表示,近来人头帐户在黑市的价格水涨船高,爱情诈骗不只骗钱,还会骗取人头帐户。以往只跟被害人借钱,现在不借钱反而会主动提出甜头要「给钱」、「给房子」,再用「协助汇钱」为理由骗取人头帐户。不论用任何话术包装,对方要你「寄出金融卡」、「告知提款卡密码」或「告知网路银行帐号密码」、「设定约定帐号」就是关键语,都是诈骗集团获取「人头帐户」的的方式。
警方提醒,新修正洗钱防制法第15-2条规定,变成人头帐户,就算没有收受对价,只要提供3个以上帐户,5年内犯2次,也都会被认定涉嫌洗钱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能再以「不晓得」、「没收钱」、「被骗的」为由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