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方案完成回购 朗博科技遭监管警示

本报记者 庄灵辉 卢志坤 北京报道

发布回购方案后完成率不足50%,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655.SH,以下简称“朗博科技”)因此受到监管警示。

日前,上交所对朗博科技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经查明,朗博科技于今年发布回购方案称,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不高于1500万元。但至回购期满,该公司实际回购金额约460.48万元,占该次回购计划中金额下限的46%,未能完成相应回购方案。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朗博科技于今年5月份还披露了另一次回购计划,至期满实际回购金额为697.97万元,已补足前次回购计划距回购下限的差额。相应补救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违规行为的不良影响。因此,综合考虑上交所对朗博科技及时任董事长王曙光、时任董秘张国忠予以监管警示。

完成率不足50%

资料显示,朗博科技是一家以橡胶密封件和橡胶制品的生产销售为主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有车用O型圈及垫圈、轮毂组件、油封、轴封等产品,产品主要用于汽车空调、动力、制动等核心系统。

此次未完成的回购计划发起于今年2月份,回购目的及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

根据当时披露的回购方案,朗博科技拟以公司自有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不高于1500万元进行回购,拟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72.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不高于 108.0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回购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价格不超过13.88元/股。

至3个月回购期满,朗博科技实际回购股份合计35万股,回购金额约460.48万元,占公司回购计划中金额下限的46%,未能完成此次回购方案。

“主要是因为回购实施期间内,公司股价有所上涨,53个交易日中有44个交易日公司股价始终高于回购价格上限,仅9个交易日的当天股票交易最低价低于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符合要求可供回购股票的天数较少。”朗博科技在公告中表示,因此公司本次实际回购总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计划金额下限,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存在差异。

已采取补救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朗博科技此次回购计划中对回购期限的披露曾出现错误。该次回购实际起止日为2024年2月8日至5月7日,但其曾披露为2024年2月9日至5月9日,相应错误直至回购期满后的5月11日才予以纠正。

今年5月8日,在实际回购期已满情况下,朗博科技仍在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将上限由不超过13.88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8.50元/股。

此后于5月9日,朗博科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9.37万股,回购成交的平均价格为16.5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约为320.45万元。

不过,即便包含5月9日回购金额在内,朗博科技此次回购金额约为780.93万元,仍未达计划下限,完成率也不足80%。

紧随该次回购之后,朗博科技于今年5月13日披露了新的回购方案。根据方案,该公司拟以不低于500万元、不高于8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6月21日,该公司完成新的回购计划,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0.63万股,使用资金总额697.97万元,已补足前次回购计划距回购下限的差额539.52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新的回购价格上限与前次回购调整后的价格相同,为不超过18.50元/股,实际回购价格区间为14.60元/股至18.20元/股。

“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股东权益、股票交易价格都将产生较大影响,投资者将对此形成相应预期。但公司未按已公开披露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回购,影响投资者的合理预期。”上交所在监管警示决定中表示,鉴于朗博科技已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全部回购义务,一定程度减轻了违规行为的不良影响,可酌情予以考虑;同时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决定对朗博科技及时任董事长王曙光、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国忠予以监管警示。

就相应问题,记者致电朗博科技董秘办及总经理采访,对方表示不接受采访。

(编辑:王金龙 审核:童海华 校对: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