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儿加入诈团当车手 父母被牵连要赔「全部损失」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少年小豪(化名)加入诈骗集团担任车手,今年7月间他依照上游成员指示,前往邮局分3次提领款项,总计得手14.9万元,因而挨告。云林地院法官日前审理此案,并判处小豪及其父母应连带赔偿受害者全部损失,全案仍可上诉。
▲小豪加入诈团担任车手,牵连父母也要帮他赔钱。(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受害者在判决书中主张,该诈团的成员假冒脸书买家联系,说他的帐号没有实名制被停权,接着诈团又派人佯装成银行客服人员,要求他操作网路银行进行实名认证,他误信诈团话术,分成2次汇款至指定帐户,分别为9万9931元、4万9499元。
诈团确认款项入帐之后,随即指示小豪拿着金融卡前往邮局提领,一共分成3次领取,总计取出14.9万元,再让小豪把钱上缴给上游成员。受害者不满被骗,愤而对小豪及其父母提告求偿14.9万元。
小豪到案之后表示,先前有与部分受害者达成和解,约定分期偿还,如今已经没有能力负担赔偿。小豪的母亲则表明不同意赔偿,她也没有钱可以赔了;小豪的父亲则没有出庭辩论。
云林地院法官认为,小豪担任车手协助诈团提领赃款,确实导致受害者损失14.9万元,加上他当时未满18岁,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受害者依法要求法定代理人连带赔偿并无不妥,至于有无能力清偿,不是拒绝赔偿的理由,最终判小豪及其父母应连带赔偿受害者14.9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