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吃蜂蜜男子在小区和幼儿园旁养蜂 民警上门劝其“搬家”

本文转自:人民网-四川频道

人民网成都1月8日电 (王凡)为了吃到新鲜蜂蜜,竟然养蜜蜂,这原本是动画片《熊出没》里的剧情,没想到,现实中竟然真有人这么做了。但是,把蜂窝养在城区门市后面,附近还有幼儿园,这自然会引来“片警”上门排除隐患。

近日,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资溪派出所接到社区工作人员和辖区居民代表反映,称有人在小区内养蜜蜂。到处乱飞的蜜蜂,不仅让附近居民感到有点害怕,更让附近的幼儿园工作人员揪紧了心。

为此,雁江分局资溪派出所民警刘勇找到了养蜂的门市老板。这家店开在小区一楼马路边,门市后面有个小房间,店主自住,房间玻璃正对着小区内部。店主刘某把2个木质蜂箱装在小房间的墙上,蜜蜂每天都要在小区里飞来飞去,尤其是附近200米内还有幼儿园。民警上门后,店主并没有认识到此事的危险性。于是,刘勇从安全的角度对店主刘某进行了劝说。

“虽然养蜜蜂不属于派出所直接管辖范畴,但是这个事情涉及到群众安全,尤其是附近200米内还有幼儿园,蜜蜂一旦蛰到人,后果会很严重。”刘勇苦口婆心地劝店主,并表示我国《养蜂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了养蜂人的注意和通知义务,如果疏于管理、违反了这些义务,将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责任。

店主最终被说服,当天晚上就请来工人把蜂箱搬去农村饲养。目前,蜂箱已安顿在其临江镇高桐村的老家。

至此,一起困扰附近居民的安全隐患被排除,社区民警得到了小区群众的一致好评。社区居民代表和幼儿园工作人员专程到资溪派出所送锦旗,表达对社区民警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