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儿出气竟私刑拍少年裸照报复!男遭诉求重刑
男为子出气强拍裸照报复,桃检坚决反私刑,依法起诉并求重刑。(图:shutterstock/达志)
44岁刘男不满儿子因细故遭15岁艾姓少年等4人围殴,竟伙同6友人将4少年骗出,不但群起围殴,还拍下裸体跳舞、做拱桥姿势等羞辱影片广传,隔天又烙人围堵殴打,塑胶袋套头撞柱子、持弯刀指脸恫吓,更恫吓索赔30万元得逞,落网后仍饰词狡辩,桃检依违反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起诉,并建请从重量刑。
桃检调查,44岁刘男的儿子与15岁艾姓少年发生纠纷,艾男去年4月15日晚伙同18岁张姓少年和17岁林姓、李姓少年等人将刘子殴伤。刘男得知后,愤而透过Line「桃园努力奋斗组」召集多名男子,隔天深夜11点将艾姓少年骗出后,强押往桃园区某公园群起殴打。
刘男为羞辱艾姓少年,当场命令艾男褪去衣物,跳舞、做拱桥姿势等,并指示旁人录影,刘再将裸体影片传送至Line群组,散布未成年人性影像。
刘男还不善罢干休,隔天深夜命艾姓少年等人到芦竹一间宫庙见面,和数名男子围殴艾姓和张姓少年,还拿塑胶袋套头撞柱子,并要求赔偿30万元,甚至持弯刀指李姓少年的脸恫吓:「闭嘴,再吵就砍你!」张姓少年遭殴打后心生畏惧,拜托父亲向亲友筹措商借30万元,数日后直奔刘男住处付款。
桃园地检署检察官刘威宏获报,指挥桃园市刑事警察大队侦办逮人,认刘男等 7人强拍少年裸照涉犯《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以强暴、胁迫使少年被拍摄性影像,以及散布少年性影像等罪嫌,《刑法》强制,以强暴、胁迫方法錄影性影像,无故散布性影像,恐吓取财等罪嫌而提起公诉。
检方并审酌刘男等7人未循正当法律程序,而以暴力手段殴打未成年人,并对未成年人强拍裸照、恐吓财物,以强凌弱,造成被害人身心重创,且犯后仍饰词狡辩,均无悔意,向法院建请从重量刑。
检方指出,我国为民主法治国家,任何诉求均应透过法律程序主张权益,而非以暴制暴,形成私刑歪风。桃检借此案再次宣告「暴力零容忍、保护未成年人」的决心,对于任何暴力行为都将从严速办,以保护少年,少年偏差行为则循由少年刑事司法制度寻求改正,进而重返社会,以维护社会大众及未成年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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