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採購法...苗栗竹南鎮長方進興疑涉貪 檢諭知50萬交保

苗栗县竹南镇长方进兴涉及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案件,检调人员昨天到竹南镇公所及相关人员处所等地搜索,并传唤方进兴等共29人到案讯问,经漏夜侦询,检方今天上午以方进兴涉嫌违反贪污治罪条例、政府采购法等罪嫌重大,但无羁押必要,谕知以50万元交保,其余涉案人、证人都请回。

方进兴上午未接电话,对此案尚未对外表达意见。

苗栗地检署指出, 检察官杨岳都侦办竹南镇长涉嫌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案件,昨天上午指挥法务部调查局苗栗县调查站、中部机动工作站、新竹市调查站、新竹县调查站、航业调查处台中调查站、彰化县调查站、台中市调查处及台北市调查处,持苗栗地方法院核发的搜索票至竹南镇公所、相关涉案人住处、疑似借牌投标厂商等18处地点执行搜索,并通知、传唤方进兴等共29人到案询问。

检方表示,今天上午8时许,经检察官漏夜讯问后,以方进兴涉嫌违反贪污治罪条例、政府采购法等罪嫌重大,但无羁押必要,谕知50万元交保,检方仍将就案情尚未完全明朗部分缜密搜证,以期毋枉毋纵。

苗栗检方上午以方进兴涉嫌违反贪污治罪条例、政府采购法等罪嫌重大,但无羁押必要,谕知以50万元交保。联合报资料照片